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5: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朝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琥珀广场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朝蓉,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2024年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pdf |
项目概况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P-2024-F-245
项目名称: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方式:(1) (略)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 (略) (略) 琥珀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杜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联系方式:刘朝蓉,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蓉
电 话: 0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5: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朝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琥珀广场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朝蓉,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2024年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pdf |
项目概况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P-2024-F-245
项目名称: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执法信息采集系统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
方式:(1) (略)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 (略) (略) 琥珀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杜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 (略)
联系方式:刘朝蓉,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蓉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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