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湖 (略)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建湖县宝龙广场天铂金街11号楼二楼(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2024-1015;
2.项目名称:建湖 (略)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46.(略)元,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 (略) ;
4.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麻醉机2台及麻醉监护仪2台)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6.质保期:质保期≥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到建湖 (略) 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幢二层江苏 (略) 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建湖县卫生健 (略) 站(http://**)平台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公告在建湖县卫生健 (略) 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建湖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建湖 (略)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概况
建湖 (略)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建湖县宝龙广场天铂金街11号楼二楼(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2024-1015;
2.项目名称:建湖 (略)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46.(略)元,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 (略) ;
4.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麻醉机2台及麻醉监护仪2台)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6.质保期:质保期≥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到建湖 (略) 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幢二层江苏 (略) 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建湖县卫生健 (略) 站(http://**)平台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公告在建湖县卫生健 (略) 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建湖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建湖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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