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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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关于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对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实施招标。具体见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 (略) 进一步深化镇(街道)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党员档案室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拟将机关一楼闲置办公室作为党员档案室,并对其开展规范化建设;

3、建设地点: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4、发包人: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

5、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

6、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为:*.22元;

本招标控制价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按控价说明填写) (略) 的材料 (略) 场信息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7、工程结算: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工数量为准;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资质证书且注册资金大于工程预算总价,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经历且信誉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 (略) 域内有 (略) 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企业于 2024 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 2024 年10月 22日下午 17:00到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204办公室 报名和领取工程量清单。报名详细地址:联系人:曹老师,电话:* 。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比选的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比选资料的组成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

四、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北京时间 9:30 。

2、比选地点: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

3、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1)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4套(经济标,其中正本1套,副本3套)。

4、比选程序:评选实行现场开标,由评标人员对标书有效性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总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比选控制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比选申请人有效投标价(总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总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 (略) 理)。参选的比选申请人作现场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工程中选公示期从 2024 年 10月24日至 2024年10月26日。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必须在三日内进场施工。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关于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对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实施招标。具体见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春镇规范化党员档案室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 (略) 进一步深化镇(街道)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党员档案室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拟将机关一楼闲置办公室作为党员档案室,并对其开展规范化建设;

3、建设地点: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4、发包人: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

5、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

6、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为:*.22元;

本招标控制价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按控价说明填写) (略) 的材料 (略) 场信息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7、工程结算: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工数量为准;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资质证书且注册资金大于工程预算总价,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经历且信誉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 (略) 域内有 (略) 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企业于 2024 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 2024 年10月 22日下午 17:00到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204办公室 报名和领取工程量清单。报名详细地址:联系人:曹老师,电话:* 。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比选的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比选资料的组成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

四、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北京时间 9:30 。

2、比选地点: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

3、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1)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4套(经济标,其中正本1套,副本3套)。

4、比选程序:评选实行现场开标,由评标人员对标书有效性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总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比选控制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比选申请人有效投标价(总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总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 (略) 理)。参选的比选申请人作现场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工程中选公示期从 2024 年 10月24日至 2024年10月26日。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必须在三日内进场施工。

(略) 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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