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科室“无陪护”服务企业遴选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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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科室“无陪护”服务企业遴选二次公告

(略) (略)

试点科室“无陪护”服务企业遴选二次公告


一、遴选内容:

根据《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闽卫医政〔2022〕 87号)《 (略) “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等要求,为 (略) 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 (略) 陪护负担,实现患者、医院、护理员及其第三方服务企业和谐共赢。我院拟在骨科推行“无陪护”试点病房,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诚邀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合同期暂定三个月。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30止。

领取遴选文件地点: (略) (略) 总务科

正式递交护工企业运营方案及评分证明材料时间:2023年10月22日15:30。

咨询电话:0599-(略)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遴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遴选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前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 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遴选公司应服务过2家及 (略) 2年以上“无陪护”服务业绩。

8、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可根椐《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督电话:0599-(略)


(略) (略)

试点科室“无陪护”服务企业遴选二次公告


一、遴选内容:

根据《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闽卫医政〔2022〕 87号)《 (略) “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等要求,为 (略) 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 (略) 陪护负担,实现患者、医院、护理员及其第三方服务企业和谐共赢。我院拟在骨科推行“无陪护”试点病房,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诚邀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合同期暂定三个月。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30止。

领取遴选文件地点: (略) (略) 总务科

正式递交护工企业运营方案及评分证明材料时间:2023年10月22日15:30。

咨询电话:0599-(略)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遴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遴选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前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 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遴选报名当月(含当月)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遴选公司应服务过2家及 (略) 2年以上“无陪护”服务业绩。

8、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可根椐《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督电话:059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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