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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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招标公告


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HW#)自行采购邀请书


时间:2024-10-16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黄慧 上传:

南京工业大学货物自行采购邀请书

欢迎供应商参与我校货物(指仪器设备、软件、家具)自行采购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自行采购邀请书和项目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自行采购邀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即向采购联系人提出;

3.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方式进行入校预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授权代表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须遵守学校行车规章制度,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入校联系人姓名:茅维维,联系方式:025-#,工号:5222。

一、采购项目编号:HW#

二、采购项目名称: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货物名称、数量、预算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

1

12.5

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

1

14

红外发射率测量仪

1

45

允许进口

(二)技术指标、配置及要求

详见《HW#项目需求》(附件1)。

(三)交货地点:南京工业大学 (略) 校园内用户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

各分包另有要求,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国产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2、进口货物:100%即期信用证(凭发货单据付合同款的90%,凭验收合格报告付合同款的10%)

3、各分包另有要求的,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六)报价方式

1、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产品及配套装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软件费、管理费;设备安装调试、服务、运输、税金及其它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国产货物以人民币报价,请响应供应商详细理解采购文件要求,形成最终造价清单。

3、进口货物应以美元报价:报价条件为CIF指定南京港,以万元为单位标注;评审时进口产品报价汇率按当日美元外汇牌价上浮#计算,其他外币以折合当日美元进行计算(仅作为评审比价的依据)。

(七)质量保证期

1、一般自货到验收合格起1年及以上。(具体质保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2、若货物因质量或货物本自身问题出现故障,制造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货物使用现场。

3、在保证期内,维修产生的直接费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超过免费维护保养期后,备品备件应以合理优惠价格供应。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内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响应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并提供原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分包一、分包二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分包三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见附件2)

1、《供货一览表》;

2、《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3、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4、《响应函》;

5、《响应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如采购邀请书要求分项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响应配置及分项报价表》,表中须标明所提供的仪器设备(软件)、家具品牌、规格型号和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供货期等;每项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6、功能、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技术指标要求,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功能、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参数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即定型产品提供所投产品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样本原件;加工定制及配套装置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其中主要部件为定型产品的,则须提供与自行采购文件相一致的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样本原件;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按照采购邀请书要求提供交货安装、工期保证等方案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8、《报价表》:响应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表》,《报价表》须加盖印章;《报价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9、所投产品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10、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1、响应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2、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2、对项目的功能、配置和质量保证期、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要求不能满足的;

3、对项目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未加★的内容)出现三次以上负偏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 (略)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6、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活动中无合理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经营的其它企业。

(六)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复印件清晰,装订简易明晰,倡导节能环保;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集体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按分包顺序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与通知书

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三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专家评审费:各分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300元(注:支持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六、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30;

(二)接收地点: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30;

(二)地点: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318会议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三楼

九、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王老师 咨询电话:#

中心联系人:茅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ttp://**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HW#)自行采购邀请书


时间:2024-10-16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黄慧 上传:

南京工业大学货物自行采购邀请书

欢迎供应商参与我校货物(指仪器设备、软件、家具)自行采购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自行采购邀请书和项目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自行采购邀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即向采购联系人提出;

3.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方式进行入校预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授权代表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须遵守学校行车规章制度,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入校联系人姓名:茅维维,联系方式:025-#,工号:5222。

一、采购项目编号:HW#

二、采购项目名称: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红外发射率测量仪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货物名称、数量、预算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CO2捕集的膜分离实验装置

1

12.5

沥青混合料综合性能试验系统

1

14

红外发射率测量仪

1

45

允许进口

(二)技术指标、配置及要求

详见《HW#项目需求》(附件1)。

(三)交货地点:南京工业大学 (略) 校园内用户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

各分包另有要求,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国产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2、进口货物:100%即期信用证(凭发货单据付合同款的90%,凭验收合格报告付合同款的10%)

3、各分包另有要求的,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六)报价方式

1、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产品及配套装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软件费、管理费;设备安装调试、服务、运输、税金及其它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国产货物以人民币报价,请响应供应商详细理解采购文件要求,形成最终造价清单。

3、进口货物应以美元报价:报价条件为CIF指定南京港,以万元为单位标注;评审时进口产品报价汇率按当日美元外汇牌价上浮#计算,其他外币以折合当日美元进行计算(仅作为评审比价的依据)。

(七)质量保证期

1、一般自货到验收合格起1年及以上。(具体质保以《HW#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2、若货物因质量或货物本自身问题出现故障,制造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货物使用现场。

3、在保证期内,维修产生的直接费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超过免费维护保养期后,备品备件应以合理优惠价格供应。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内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响应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并提供原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分包一、分包二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分包三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见附件2)

1、《供货一览表》;

2、《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3、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4、《响应函》;

5、《响应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如采购邀请书要求分项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响应配置及分项报价表》,表中须标明所提供的仪器设备(软件)、家具品牌、规格型号和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供货期等;每项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6、功能、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技术指标要求,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功能、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参数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即定型产品提供所投产品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样本原件;加工定制及配套装置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其中主要部件为定型产品的,则须提供与自行采购文件相一致的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样本原件;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按照采购邀请书要求提供交货安装、工期保证等方案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8、《报价表》:响应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表》,《报价表》须加盖印章;《报价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9、所投产品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10、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1、响应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2、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2、对项目的功能、配置和质量保证期、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要求不能满足的;

3、对项目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未加★的内容)出现三次以上负偏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 (略)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6、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活动中无合理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经营的其它企业。

(六)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复印件清晰,装订简易明晰,倡导节能环保;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集体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按分包顺序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与通知书

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三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专家评审费:各分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300元(注:支持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六、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30;

(二)接收地点: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上午9:30;

(二)地点: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318会议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南京工业大学 (略) 明正楼三楼

九、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王老师 咨询电话:#

中心联系人:茅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ttp://**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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