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略) 就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请扫码参考附件一。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元(含税,需开9%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 (略) 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措施费、拆旧清理、人工、保险、检测、验收、质保、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税率9%)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本项目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之中,且不能影响交付及使用时间。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投标确认前需CAD图纸或技术问题咨询可直接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略)

采购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汇龙 (略) 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 系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的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7)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8)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五)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意:(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500 (略) 2206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位。

2.交货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要求。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货物应配套使用,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若所提供的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2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含安装、调试、维护等),货物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

在两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5.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6.项目验收要求: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 (略) 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2)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其他要求

(1)在货物运抵交货现场未经交货验收之前,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在货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若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承担赔偿,采购人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必要可追究法律责任。

(4)本项目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需采取安全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服务期(2年)满,且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 (略) 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 (略) 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略)


(略) 就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锦汇科技园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请扫码参考附件一。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元(含税,需开9%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 (略) 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措施费、拆旧清理、人工、保险、检测、验收、质保、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税率9%)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本项目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之中,且不能影响交付及使用时间。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投标确认前需CAD图纸或技术问题咨询可直接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略)

采购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汇龙 (略) 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 系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的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7)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8)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五)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意:(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500 (略) 2206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位。

2.交货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要求。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货物应配套使用,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若所提供的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2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含安装、调试、维护等),货物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

在两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5.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6.项目验收要求: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 (略) 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2)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其他要求

(1)在货物运抵交货现场未经交货验收之前,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在货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若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承担赔偿,采购人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必要可追究法律责任。

(4)本项目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需采取安全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服务期(2年)满,且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 (略) 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 (略) 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