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扶持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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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扶持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56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怀财农〔2024〕25号)和《怀集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怀集县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计划利用项目安排的资金 (略) 扶持1家服务主体开展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公开遴选扶持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承担主体1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怀集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或农业机械服务的企业。

  二、扶持建设内容

  1、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心。财政扶持投资233.#元,建设2000平方米秸秆收储资源化利用中心(含秸秆撕碎机等设备),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秸 (略) 理示范点。具体包括钢结构厂房、变压器及配电系统、秸秆撕碎机、风选机、除尘设备、地磅、输送带等。

  2、秸秆还田农机服务主体设备。财政扶持投资385.#元,用于购置全喂入履带收割机、半喂入履带收割机、半喂入收割机配套扎捆装置、轮式拖拉机、自走履带式打捆机、履带式拖拉机、旋耕机、自走履带式旋耕机、割草机等系列农机设备。

  以上建设内容由中选单位自行招标建设,并完成建设秸秆还 (略) (略) ,其 (略) 不低于1000亩, (略) 不少于4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至少连片500亩,推广多种秸秆还田技术模式。

  三、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11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5日。请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于2024年10月17-25日前把申请书、法人证书复印件、施工计划、财务报表等相关资质佐证材料报送我单位。报名地点:怀集县 (略) (怀城街道工 (略) 三巷6号)。

  五、建设方式

  业主单位和中选承担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根据《怀集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建设。建设过程全程接受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资金拨付和结算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进度款。项目扶持建设内容完成后,承担主体需出具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厂房竣工图等资料,同时完善项目其他资料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向业主单位申请验收,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 (略) 申请拨付项目结算款。

  七、其他有关事项

  由业主单位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与规模,资金筹集,施工计划,合理选址等方面进行实地勘察、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以上公告内容,业主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植文观,联系电话:0758-#,邮递地址:怀集县怀城街道工 (略) 三巷6号)



  怀集县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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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56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怀财农〔2024〕25号)和《怀集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怀集县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计划利用项目安排的资金 (略) 扶持1家服务主体开展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公开遴选扶持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承担主体1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怀集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或农业机械服务的企业。

  二、扶持建设内容

  1、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心。财政扶持投资233.#元,建设2000平方米秸秆收储资源化利用中心(含秸秆撕碎机等设备),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秸 (略) 理示范点。具体包括钢结构厂房、变压器及配电系统、秸秆撕碎机、风选机、除尘设备、地磅、输送带等。

  2、秸秆还田农机服务主体设备。财政扶持投资385.#元,用于购置全喂入履带收割机、半喂入履带收割机、半喂入收割机配套扎捆装置、轮式拖拉机、自走履带式打捆机、履带式拖拉机、旋耕机、自走履带式旋耕机、割草机等系列农机设备。

  以上建设内容由中选单位自行招标建设,并完成建设秸秆还 (略) (略) ,其 (略) 不低于1000亩, (略) 不少于4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至少连片500亩,推广多种秸秆还田技术模式。

  三、建设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11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5日。请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于2024年10月17-25日前把申请书、法人证书复印件、施工计划、财务报表等相关资质佐证材料报送我单位。报名地点:怀集县 (略) (怀城街道工 (略) 三巷6号)。

  五、建设方式

  业主单位和中选承担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根据《怀集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沃土模式县)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建设。建设过程全程接受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资金拨付和结算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进度款。项目扶持建设内容完成后,承担主体需出具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厂房竣工图等资料,同时完善项目其他资料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向业主单位申请验收,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 (略) 申请拨付项目结算款。

  七、其他有关事项

  由业主单位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与规模,资金筹集,施工计划,合理选址等方面进行实地勘察、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以上公告内容,业主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植文观,联系电话:0758-#,邮递地址:怀集县怀城街道工 (略) 三巷6号)



  怀集县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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