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生产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了保障湘枢纽电站、船闸、泄水闸设备实施的正常安全运行,需及时采购补充部分备品备件。


二、相关标准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产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供货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按照项目投标文件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供货,其性能参数应不低于清单中的要求。

2、项目在供货前,成交人应提前2日以上通知采购进行验货收货准备。

2.1在验货收货时,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同时在现场。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需求对所供产品进行型号、规格、参数等的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送货单上逐项签字确认,同时办理好入库登记。

2.2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无条件免费更换。

2.3 在验货收货时,成交人应将与项目清单、送货单内容一致的供货清单一并提供给采购人,供货 清单还应增加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厂商一栏。

项目质保要求: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项目清单中所有设备的厂家质保期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一年质保期,厂家质保期超出一年的按厂家质保期计算)

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装完整未拆封,并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等)完善。

3.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参数要求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采购人可提出更换要求,成交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全免服务(免人工、拆卸、运输、材料、管理费等)。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的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后10内,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标准主要以采购需求不低于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3、验货收货过程的相关资料(送货单、供货清单、产品资料),将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之一。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完工结算、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支付剩余3%。

其他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项目清单内所有设备须保证原有设备的兼容性,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启动器、 水位计、调速器油泵)送至采购单位进行使用核实,如出现所投产品与原有设备不兼容或需要对所投产品或者采购单位现有设备的任何改变才可正常使用该产品的情况,将视其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成交资格。

2、项目清单中如若出现相关产品型号,此型号仅做参考,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或高于型号所列明的技术参数及技术性能,并能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且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

3、成交人不能因为停产、缺货等原因拒绝提供货物,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产品,由此造成的产品差价均由成交人承担。

4、该项目由成交人提供售后服务,不得将售后责任转交给其他机构实施。成交人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将项目所需产品的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成交人在采购人单位供货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人全部负责。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为了保障湘枢纽电站、船闸、泄水闸设备实施的正常安全运行,需及时采购补充部分备品备件。


二、相关标准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产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供货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按照项目投标文件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供货,其性能参数应不低于清单中的要求。

2、项目在供货前,成交人应提前2日以上通知采购进行验货收货准备。

2.1在验货收货时,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同时在现场。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需求对所供产品进行型号、规格、参数等的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送货单上逐项签字确认,同时办理好入库登记。

2.2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无条件免费更换。

2.3 在验货收货时,成交人应将与项目清单、送货单内容一致的供货清单一并提供给采购人,供货 清单还应增加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厂商一栏。

项目质保要求: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项目清单中所有设备的厂家质保期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一年质保期,厂家质保期超出一年的按厂家质保期计算)

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装完整未拆封,并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等)完善。

3.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参数要求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采购人可提出更换要求,成交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全免服务(免人工、拆卸、运输、材料、管理费等)。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的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后10内,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标准主要以采购需求不低于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3、验货收货过程的相关资料(送货单、供货清单、产品资料),将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之一。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完工结算、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支付剩余3%。

其他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项目清单内所有设备须保证原有设备的兼容性,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启动器、 水位计、调速器油泵)送至采购单位进行使用核实,如出现所投产品与原有设备不兼容或需要对所投产品或者采购单位现有设备的任何改变才可正常使用该产品的情况,将视其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成交资格。

2、项目清单中如若出现相关产品型号,此型号仅做参考,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或高于型号所列明的技术参数及技术性能,并能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且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

3、成交人不能因为停产、缺货等原因拒绝提供货物,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产品,由此造成的产品差价均由成交人承担。

4、该项目由成交人提供售后服务,不得将售后责任转交给其他机构实施。成交人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将项目所需产品的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成交人在采购人单位供货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人全部负责。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