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交通运输安全 (略) 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略) 城市安全 (略) 的作用,有 (略)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扎实开展“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与“ (略) 安全 (略) ”进行数据对接,开发或租用“ (略) 。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监测预警队(略),实现对“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7*24小时监管,实现对报警信息未及时响应、报警响应后未及时反馈情况的应急预警信息进行及时督办 (略) 置,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发布、 (略) 置、结果反馈、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略)方负责与“ (略) 安全 (略) ”进行数据对接,开发或租用“ (略) ”,平台具备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预警信息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协助(略)方对“ (略) ”的7*24小时的全天候监管, (略) 推送的 (略) 置预警信息进行督办, (略) 置情况。
(3)协助(略)方起草“ (略) ”监测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协助(略)方每周对“ (略) ”的预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研判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企业和车辆进行通报, (略) 县行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互动交流。
(5)协助(略)方每月对“ (略) ”的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开展绩效考核,对所有企业和车辆分别进行综合排名,与区县行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及运营商进行互动交流。
(6)协助(略)方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协助管理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预警信息数量下降。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 (略) 令第764号)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
4、《全国重点营 (略) 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6〕160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略) 相关政策相符。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
1+1+1年,1年合同期满,由 (略) (略) 预警中心、 (略) 、运 (略) 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不满足则不再续签,最多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数量:
完成对“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7*24小时的365天监管。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略) 相关政策相符。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全部需求所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场地费、水电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材料消耗、数据整理、数据汇总、数据分析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60%的预付款;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
(3)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足额发票、支付申请等材料。
3、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办公场所及其他:需满足全年7*24小时应急预警监管所需的面积、坐席、电脑、电话等。
5、其他
(1)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中被监测企业和与监测业务相关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交通运输安全 (略) 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略) 城市安全 (略) 的作用,有 (略)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扎实开展“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与“ (略) 安全 (略) ”进行数据对接,开发或租用“ (略) 。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监测预警队(略),实现对“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7*24小时监管,实现对报警信息未及时响应、报警响应后未及时反馈情况的应急预警信息进行及时督办 (略) 置,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发布、 (略) 置、结果反馈、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略)方负责与“ (略) 安全 (略) ”进行数据对接,开发或租用“ (略) ”,平台具备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预警信息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协助(略)方对“ (略) ”的7*24小时的全天候监管, (略) 推送的 (略) 置预警信息进行督办, (略) 置情况。
(3)协助(略)方起草“ (略) ”监测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协助(略)方每周对“ (略) ”的预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研判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企业和车辆进行通报, (略) 县行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互动交流。
(5)协助(略)方每月对“ (略) ”的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开展绩效考核,对所有企业和车辆分别进行综合排名,与区县行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及运营商进行互动交流。
(6)协助(略)方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协助管理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预警信息数量下降。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 (略) 令第764号)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
4、《全国重点营 (略) 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6〕160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略) 相关政策相符。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
1+1+1年,1年合同期满,由 (略) (略) 预警中心、 (略) 、运 (略) 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不满足则不再续签,最多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数量:
完成对“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的7*24小时的365天监管。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略) 相关政策相符。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全部需求所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场地费、水电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材料消耗、数据整理、数据汇总、数据分析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60%的预付款;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
(3)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足额发票、支付申请等材料。
3、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办公场所及其他:需满足全年7*24小时应急预警监管所需的面积、坐席、电脑、电话等。
5、其他
(1) (略) 交通运输安全 (略) 中被监测企业和与监测业务相关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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