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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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32 号)、《神 (略)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神政办函〔2024〕20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要求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神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业务。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2024 年 10 月 1 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全国统一制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权利人申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办理。二、登记类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类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登记类的首次登次、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登记类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三、受理机构
神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林区政务
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特此公告。
神 (略) 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11 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32 号)、《神 (略)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神政办函〔2024〕20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要求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神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业务。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2024 年 10 月 1 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全国统一制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权利人申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办理。二、登记类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类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登记类的首次登次、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登记类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三、受理机构
神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林区政务
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特此公告。
神 (略) 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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