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五里街镇吾东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程
永春县五里街镇吾东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FJZM招字[2024]052号
致: (略) 、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五里街镇吾东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法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 到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福建省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于招标人(投标人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福建省 (略) )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前使用通过 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春县,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 (略) ,传真: /
联系人: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邮编:(略)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5-(略),传真:0595-(略)
联系人: 郑工
2024年10月17日
招标项目编号:FJZM招字[2024]052号
致: (略) 、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五里街镇吾东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法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 到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福建省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于招标人(投标人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福建省 (略) )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前使用通过 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春县,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 (略) ,传真: /
联系人: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 (略) 生物医药产 (略) 7号6楼,邮编:(略)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5-(略),传真:0595-(略)
联系人: 郑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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