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
1.2比选范围和内容:
比选范围: (略) (略) (略) 所属燃气供热站进行污染源(大气、污水、噪声等)自行监测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地址 (略) 范围内,需按照燃气供热站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电子版、纸质版月度监测完毕后,将资料移交),监测完毕后按照县(区)、市环保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等规定要求上传污染源监测数据、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等。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具有 (略) 场 (略) 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相关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近3年必须具有类似的相关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6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30至2024年10月22日18:00
4.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4.1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及方式:本次 (略) 络方式,*@*63.com。比选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一份,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附件名称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4.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8:00。逾期发送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发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等与该次比选有关的内容(报价方式见附件1,自行下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最高限价:
参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自行监测方案,每个供热站内每根烟囱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年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550元/次;氮氧化物污染源月度监测不得超过650元/次,1月1次,共4次。
每个供热站废水污染源等年度监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不得超过750元/次;厂界噪声分为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度噪声,该监测项目单价分别不得超过300元/次,1季度1次,共2次;监测数据填报每站单价不得超过1100元。
5.2中选: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5.3公示:中选单位 (略) (略) 官网公布。
6.发布媒介
(略) (略) 官网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51号东配楼216室
联 系 人:徐圆
联系电话:0311-*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
1.2比选范围和内容:
比选范围: (略) (略) (略) 所属燃气供热站进行污染源(大气、污水、噪声等)自行监测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地址 (略) 范围内,需按照燃气供热站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电子版、纸质版月度监测完毕后,将资料移交),监测完毕后按照县(区)、市环保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等规定要求上传污染源监测数据、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等。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具有 (略) 场 (略) 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相关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近3年必须具有类似的相关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6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30至2024年10月22日18:00
4.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4.1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及方式:本次 (略) 络方式,*@*63.com。比选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一份,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附件名称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4.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8:00。逾期发送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发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等与该次比选有关的内容(报价方式见附件1,自行下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最高限价:
参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自行监测方案,每个供热站内每根烟囱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年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550元/次;氮氧化物污染源月度监测不得超过650元/次,1月1次,共4次。
每个供热站废水污染源等年度监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不得超过750元/次;厂界噪声分为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度噪声,该监测项目单价分别不得超过300元/次,1季度1次,共2次;监测数据填报每站单价不得超过1100元。
5.2中选: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5.3公示:中选单位 (略) (略) 官网公布。
6.发布媒介
(略) (略) 官网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51号东配楼216室
联 系 人:徐圆
联系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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