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肇庆高新区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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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肇庆高新区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和《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略) 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5〕29号)的要求, (略) 实际,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初定2024年11月下旬组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略) 公开选聘听证会参加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3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居民代表5名(含困难群众1名)、企业代表5名、个体工商户代表2名(含1名特种用水用户)、行业协会代表2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代表3名、专家代表3名、经营者代表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代表由相关单位或组织推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聘请。

2、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邀请。

3、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行业协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4、经营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及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由区内群众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设新闻媒体名额3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在肇 (略) 排水和通 (略) 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二)年满18周岁的肇 (略) 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充分听取、收集和客观反映意见;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及一寸近照2张(红底),到富民大厦15楼1519室报名。

(二)网上报名:可在肇 (略) 管 (略) 站搜索本公告下载《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将表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tp://**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选择现场报名方式的,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代表的具体名单确定后,将在肇 (略) 管 (略) 站公布。

附件:1.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4.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肇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肖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和《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略) 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5〕29号)的要求, (略) 实际,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初定2024年11月下旬组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略) 公开选聘听证会参加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3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居民代表5名(含困难群众1名)、企业代表5名、个体工商户代表2名(含1名特种用水用户)、行业协会代表2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代表3名、专家代表3名、经营者代表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代表由相关单位或组织推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聘请。

2、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邀请。

3、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行业协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4、经营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及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由区内群众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设新闻媒体名额3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在肇 (略) 排水和通 (略) 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二)年满18周岁的肇 (略) 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充分听取、收集和客观反映意见;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及一寸近照2张(红底),到富民大厦15楼1519室报名。

(二)网上报名:可在肇 (略) 管 (略) 站搜索本公告下载《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将表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tp://**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选择现场报名方式的,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代表的具体名单确定后,将在肇 (略) 管 (略) 站公布。

附件:1.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4.肇 (略) (略) 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肇 (略) 发展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肖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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