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75人个人贷款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75人个人贷款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75人个人贷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采购编号:TC240PG2N 2.1.2采购内容:为推动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清收,拟通过公开邀请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对全行不良逾期贷款进行法务诉讼,提高不良贷款清收质效。2.1.3响应 (略) 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1.4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家。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1.6采购流程: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至2024-10-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63.com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采购文件”。请使用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专职律师至少20人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注册年限须在5年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5个以上成功清收的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近三年内与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无利益冲突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8)信用中国查询截图;(9)关联关系情况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0)不分包、转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1)标书款汇款凭证。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229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8 09:00 ,地点为 (略) (略) 友谊南大街38号百度空间大厦605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河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略) 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略) ,张见、刘振宇,010-*、031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石家庄分行 电话:0311-* 电子邮箱:*@*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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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75人个人贷款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分行聘请律师清收75人个人贷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采购编号:TC240PG2N 2.1.2采购内容:为推动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清收,拟通过公开邀请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对全行不良逾期贷款进行法务诉讼,提高不良贷款清收质效。2.1.3响应 (略) 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1.4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家。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1.6采购流程: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至2024-10-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63.com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采购文件”。请使用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专职律师至少20人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注册年限须在5年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5个以上成功清收的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近三年内与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无利益冲突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8)信用中国查询截图;(9)关联关系情况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0)不分包、转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1)标书款汇款凭证。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229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8 09:00 ,地点为 (略) (略) 友谊南大街38号百度空间大厦605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河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略) 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略) ,张见、刘振宇,010-*、031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石家庄分行 电话:0311-* 电子邮箱:*@*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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