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江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新疆江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 (略) (略) 沙 (略) (略) 作出(2024)新0103破申(预)2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新疆 (略) (下称“ (略) ”)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于同日作出(2024)新0103破申(预)2号《确定书》,确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 (略) 预重整辅助机构(下称“辅助机构”)。现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 (略) 及辅助机构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专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略) 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
一、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审计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略) 于审计基准日的债权债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对应收、应付款项及职工债权欠付情况应分别列出。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根据破产案 (略) 名下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不动产、设备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审计、评估相应资质;
(二)入选新疆维吾 (略) (略) 2023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三)具有破产项目审计、评估经验,熟悉企业破产预重整、重整相关业务者优先;
(四)能够满足 (略) 及辅助机构对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六)参选机构及机 (略) 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三、费用支付
审计服务费、评估服务费在报告 (略) 有支付能力时安排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提交资料
1、机构简介、机构执业资质;
2、项目主要成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3、破产业务的相关业绩证明(如有);
4、报价方案:由审计、评估机构分别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差旅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5、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选聘公告;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9:3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 (略) 预重整辅 (略) 。地址:新 (略) (略) (略) 888号绿城广场2A座7楼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略)、王律师(略)。
五、其它说明
(一) (略) 及辅助机构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审计、评估机构。待最终确定后,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及辅助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 (略)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2024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 (略) (略) 沙 (略) (略) 作出(2024)新0103破申(预)2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新疆 (略) (下称“ (略) ”)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于同日作出(2024)新0103破申(预)2号《确定书》,确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 (略) 预重整辅助机构(下称“辅助机构”)。现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 (略) 及辅助机构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专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略) 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
一、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审计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略) 于审计基准日的债权债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对应收、应付款项及职工债权欠付情况应分别列出。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根据破产案 (略) 名下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不动产、设备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审计、评估相应资质;
(二)入选新疆维吾 (略) (略) 2023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三)具有破产项目审计、评估经验,熟悉企业破产预重整、重整相关业务者优先;
(四)能够满足 (略) 及辅助机构对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六)参选机构及机 (略) 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三、费用支付
审计服务费、评估服务费在报告 (略) 有支付能力时安排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提交资料
1、机构简介、机构执业资质;
2、项目主要成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3、破产业务的相关业绩证明(如有);
4、报价方案:由审计、评估机构分别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差旅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5、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选聘公告;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9:3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 (略) 预重整辅 (略) 。地址:新 (略) (略) (略) 888号绿城广场2A座7楼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略)、王律师(略)。
五、其它说明
(一) (略) 及辅助机构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审计、评估机构。待最终确定后,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及辅助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 (略)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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