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某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略)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SJWL-F4005)

(略) 内镜中心建设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反馈。

一、项目名称: (略)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4-JLSJWL-F4005

三、需求概况

相关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需求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7日

六、征集方式:

请广大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将相关反馈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邮箱:*@*q.com, (略) 名称+联系方式。

七、相关要求:

  • 供应商按照附件内反馈表模板填写
  • 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以采购机构为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杨先生

移动电话:(略)、(略)

地址:西 (略) (略) 。

电子信箱:*@*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移动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略) 址下载附件
,西藏, (略) ,林芝

(略)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SJWL-F4005)

(略) 内镜中心建设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反馈。

一、项目名称: (略)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4-JLSJWL-F4005

三、需求概况

相关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需求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7日

六、征集方式:

请广大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将相关反馈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邮箱:*@*q.com, (略) 名称+联系方式。

七、相关要求:

  • 供应商按照附件内反馈表模板填写
  • 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以采购机构为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杨先生

移动电话:(略)、(略)

地址:西 (略) (略) 。

电子信箱:*@*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移动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略) 址下载附件
,西藏, (略) ,林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