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7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单位: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 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00元

4. 资金来源: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

5. 最高限价: #.00元

6.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7. 服务地点: (略) (略) 吉阳大道3 (略) 公共卫 (略) 内。

8. 付款方式:服务方提供发票及全部校准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及附件或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2、供应商应为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3、检测人员要求有计量校准检测资质证明。

三、安排校准医疗设备清单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一:《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设备清单表》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方按照计量要求对校准医疗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并出具最终经质监管理部门认可的校准报告。

2、 (略) 规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略) 现场进行校准;

3、为方便临床科室的方便,部分设备需到科室进行现场校准服务;

4、需保证校准后设备能能正常运转;

5、为校准的医疗设备粘贴校准标识;

6、计量检测结束后能15日内提供校准证书。

五、投标文件资料的送达

1. 送达地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内( (略) (略) 吉阳大道320号) 综合楼201室。

2. 送达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 投标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所需的证书复印件;

(4)报价表、服务承诺等其他必要的资料;

(5)报价单按附件二《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报价单》格式填报。

4、联系方式

采购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电话:#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7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单位: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 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00元

4. 资金来源: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

5. 最高限价: #.00元

6.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7. 服务地点: (略) (略) 吉阳大道3 (略) 公共卫 (略) 内。

8. 付款方式:服务方提供发票及全部校准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及附件或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2、供应商应为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3、检测人员要求有计量校准检测资质证明。

三、安排校准医疗设备清单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一:《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设备清单表》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方按照计量要求对校准医疗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并出具最终经质监管理部门认可的校准报告。

2、 (略) 规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略) 现场进行校准;

3、为方便临床科室的方便,部分设备需到科室进行现场校准服务;

4、需保证校准后设备能能正常运转;

5、为校准的医疗设备粘贴校准标识;

6、计量检测结束后能15日内提供校准证书。

五、投标文件资料的送达

1. 送达地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内( (略) (略) 吉阳大道320号) 综合楼201室。

2. 送达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 投标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所需的证书复印件;

(4)报价表、服务承诺等其他必要的资料;

(5)报价单按附件二《高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报价单》格式填报。

4、联系方式

采购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电话:#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