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比选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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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碧 (略) 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略)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且出具经比选人认可的《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报告》为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1)项目管理服务。参选人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与各参建方的协调、竣工验收工作等。 2)全过程审计服务。参选人需负责以下全过程审计服务工作: ①建设程序审计:审核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②施工过程审计: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洽商、资金支付等。 ③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 变更、签证、现场勘查、市场调研等资料进行项目结算审计。 ④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等,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3)其他服务。协助比选人审 (略) 理服务费单价及资金支付审查。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碧 (略) 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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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略)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且出具经比选人认可的《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报告》为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1)项目管理服务。参选人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与各参建方的协调、竣工验收工作等。 2)全过程审计服务。参选人需负责以下全过程审计服务工作: ①建设程序审计:审核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②施工过程审计: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洽商、资金支付等。 ③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 变更、签证、现场勘查、市场调研等资料进行项目结算审计。 ④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等,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3)其他服务。协助比选人审 (略) 理服务费单价及资金支付审查。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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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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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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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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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碧 (略) 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略)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且出具经比选人认可的《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报告》为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1)项目管理服务。参选人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与各参建方的协调、竣工验收工作等。 2)全过程审计服务。参选人需负责以下全过程审计服务工作: ①建设程序审计:审核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②施工过程审计: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洽商、资金支付等。 ③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 变更、签证、现场勘查、市场调研等资料进行项目结算审计。 ④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等,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3)其他服务。协助比选人审 (略) 理服务费单价及资金支付审查。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碧 (略) 理厂建设运营项目污泥干化工程全过程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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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略)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且出具经比选人认可的《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报告》为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1)项目管理服务。参选人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与各参建方的协调、竣工验收工作等。 2)全过程审计服务。参选人需负责以下全过程审计服务工作: ①建设程序审计:审核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②施工过程审计: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洽商、资金支付等。 ③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 变更、签证、现场勘查、市场调研等资料进行项目结算审计。 ④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等,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3)其他服务。协助比选人审 (略) 理服务费单价及资金支付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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