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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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 元(¥#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 元(¥#元)。

3、采购需求:编制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告须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收到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要求的基本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告须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http://**.cn/)”或“信用江苏(http://http://**.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 (略) 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0 月 28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佳慧,#;邮箱:*@*q.com)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 (略) (略) 38号港口大厦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38号港口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成交人启动报告编制工作、提交工作大纲并经采购人确认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成交人提交报告送审稿且经专家评审通过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成交人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意见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曹越(技术)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2024 年 10 月

附件:竞磋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 元(¥#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 元(¥#元)。

3、采购需求:编制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告须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收到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要求的基本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告须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http://**.cn/)”或“信用江苏(http://http://**.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 (略) 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0 月 28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佳慧,#;邮箱:*@*q.com)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 (略) (略) 38号港口大厦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38号港口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成交人启动报告编制工作、提交工作大纲并经采购人确认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成交人提交报告送审稿且经专家评审通过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成交人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意见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曹越(技术)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202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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