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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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6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由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 (略) 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林口县工业 (略)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2.2交货地点:林口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修、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供货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装调试完毕完成(系统中可填“420天”)

2.6招标控制价:*元;

2.7交货地点:林口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 (略)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 (略) 页打印并盖章),如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 (略) 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评审地点: (略) (略)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林 (略)

招 标 人:林口县工业 (略)

地 址:林口县党政办公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长安街长安新城 (略)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6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由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 (略) 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林口县工业 (略)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2.2交货地点:林口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修、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供货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装调试完毕完成(系统中可填“420天”)

2.6招标控制价:*元;

2.7交货地点:林口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 (略)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 (略) 页打印并盖章),如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 (略) 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评审地点: (略) (略)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林 (略)

招 标 人:林口县工业 (略)

地 址:林口县党政办公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长安街长安新城 (略)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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