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都匀市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都匀市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及省、州工作要求, (略) 实际,特向社会公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 (略) 域内农村沼气设施开展风险隐患检查、维护修理等服务,农村沼气安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项 (略) 域群众满意度≥85%。
(二)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 (略) 油菜、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开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服务,服务期间水稻、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不低于0.(略)吨。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因秸秆综合利用不力出现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的森林火灾;项 (略) 域群众满意度≥85%。
(三)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组成。原则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不超过2.(略)元;1个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不超过0.(略)元,总资金不超过1.(略)元。
(四)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1个;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 (略) 、 (略)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秸秆收储车驾驶人员、沼气技工应持有效证件。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 (略) (略) 人民 (略) 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或《 (略) 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备清单、征信良好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市 (略) 提出申请。
(三)专家评选。市 (略) 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 (略)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日期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火 (略) 种植业发展中心2楼能源办办公室。
七、联系电话
0854-(略)
附件: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及省、州工作要求, (略) 实际,特向社会公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 (略) 域内农村沼气设施开展风险隐患检查、维护修理等服务,农村沼气安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项 (略) 域群众满意度≥85%。
(二)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 (略) 油菜、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开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服务,服务期间水稻、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不低于0.(略)吨。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因秸秆综合利用不力出现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的森林火灾;项 (略) 域群众满意度≥85%。
(三)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组成。原则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不超过2.(略)元;1个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不超过0.(略)元,总资金不超过1.(略)元。
(四)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1个;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 (略) 、 (略)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秸秆收储车驾驶人员、沼气技工应持有效证件。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 (略) (略) 人民 (略) 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或《 (略) 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备清单、征信良好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市 (略) 提出申请。
(三)专家评选。市 (略) 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 (略)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日期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火 (略) 种植业发展中心2楼能源办办公室。
七、联系电话
0854-(略)
附件: (略) 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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