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申报2024年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聘请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福建 (略) (略) (略) 琅岐镇金 (略) 2024年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结果如下:

验收组根据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闽农综〔2021〕88号的文件规定,现场进行逐棚测量、该实施主体建有A、B、 (略) ,共计180拱大棚, (略) 面积(略).8㎡,B区面积(略)㎡,C区面积(略).6㎡,D区面积(略)㎡;大棚的顶高(1.8~1.9m)、肩高(3.0~3.1m)、立柱间距(4.0~4.01m)、立柱外径(79.45~81.7×59.5~61.6㎜)、肩管外径(59.30~61.41×39.4~41.77㎜)、拱管外径(30.66~33.71㎜;平均值:32.08㎜)、主立柱独立基础(抽取16个点,大于50×50×60㎝)符合要求;大棚四周主立柱副立柱等参数均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的建设标准。另外大棚纵梁采用水槽代替,大棚配套水肥一体化,自动开天窗,电动内遮阳系统。验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实施主体的大棚符合智能温控大棚一(内遮阳)的补贴标准。实测面积125.69亩,按补贴标准2.(略)元/亩,省级补贴资金为301.(略)元。

(略) (略) 站、琅岐镇政务公示栏、琅岐镇金 (略) 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向区 (略) (电话:(略))以书面方式反映。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聘请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福建 (略) (略) (略) 琅岐镇金 (略) 2024年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结果如下:

验收组根据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闽农综〔2021〕88号的文件规定,现场进行逐棚测量、该实施主体建有A、B、 (略) ,共计180拱大棚, (略) 面积(略).8㎡,B区面积(略)㎡,C区面积(略).6㎡,D区面积(略)㎡;大棚的顶高(1.8~1.9m)、肩高(3.0~3.1m)、立柱间距(4.0~4.01m)、立柱外径(79.45~81.7×59.5~61.6㎜)、肩管外径(59.30~61.41×39.4~41.77㎜)、拱管外径(30.66~33.71㎜;平均值:32.08㎜)、主立柱独立基础(抽取16个点,大于50×50×60㎝)符合要求;大棚四周主立柱副立柱等参数均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的建设标准。另外大棚纵梁采用水槽代替,大棚配套水肥一体化,自动开天窗,电动内遮阳系统。验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实施主体的大棚符合智能温控大棚一(内遮阳)的补贴标准。实测面积125.69亩,按补贴标准2.(略)元/亩,省级补贴资金为301.(略)元。

(略) (略) 站、琅岐镇政务公示栏、琅岐镇金 (略) 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向区 (略) (电话:(略))以书面方式反映。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