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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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J-2024-037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 (略) 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采购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需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强制性认证:无。
(3)非强制性认证:无。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GB/T#-200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特殊生产设备:无。
(3)其他质量要求:无。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标的产品需具有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近五年内(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一年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无。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说明:因此项目属非依法必招项目,允许制造商与其所有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报价,故此条不作要求);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 (略) 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 (略) ”(http://**.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 (略)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 (略) (略) 禁止或 (略) 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 (略) ”(http://**)信用评 (略) 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 (略) 局或中 (略)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 (略) 产品。
(7)中 (略) (略) 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8)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略)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8)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财务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GB/T#—200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GB/T#-2019《离心机分类》、YY/T0316-2016高压蒸汽灭菌器、电热恒温培养箱(GB/T#-2008)、《电热恒温水浴锅》(GB/T#-2021)、GB/T#-2009《磁力搅拌器》、GB/T2423.1-2008《电子、电工类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范》。
(二)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略) (略) 的相关文件规定或要求:无。
(三)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 15:00至2024年10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元、2包 高温灭菌箱、恒温干燥箱、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锅等设备: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10: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黑龙 (略) (略) 邮政街33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徐振友(项目负责人) 徐业超(技术联系人)

电 话: 0451-# 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分公司

地 址: 黑龙 (略) (略) 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包保证金),如参与多个包件时应按照包件分笔转账,不接受单笔集中转账,※ (略) 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凭证的保证金无法审核通过。对存在凭证造假、仅传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上 (略) 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 (略) (略) 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如遇第一次采购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 (略) 上报名需重新上传保证金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谈判保证金。
8. (略) 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务必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4本次采购项目将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报价。 (略) 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报价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在报价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5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2024年10月18日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docx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docx (略) 微信公众号推送项目节点信息操作说明.pdf采购公告.docx
,哈尔滨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J-2024-037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 (略) 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项目采购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哈房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需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强制性认证:无。
(3)非强制性认证:无。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GB/T#-200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特殊生产设备:无。
(3)其他质量要求:无。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标的产品需具有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近五年内(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一年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无。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说明:因此项目属非依法必招项目,允许制造商与其所有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报价,故此条不作要求);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 (略) 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 (略) ”(http://**.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 (略)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 (略) (略) 禁止或 (略) 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 (略) ”(http://**)信用评 (略) 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 (略) 局或中 (略)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 (略) 产品。
(7)中 (略) (略) 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8)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略)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8)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财务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GB/T#—200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GB/T#-2019《离心机分类》、YY/T0316-2016高压蒸汽灭菌器、电热恒温培养箱(GB/T#-2008)、《电热恒温水浴锅》(GB/T#-2021)、GB/T#-2009《磁力搅拌器》、GB/T2423.1-2008《电子、电工类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范》。
(二)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略) (略) 的相关文件规定或要求:无。
(三)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 15:00至2024年10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元、2包 高温灭菌箱、恒温干燥箱、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锅等设备: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10: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黑龙 (略) (略) 邮政街33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徐振友(项目负责人) 徐业超(技术联系人)

电 话: 0451-# 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分公司

地 址: 黑龙 (略) (略) 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包保证金),如参与多个包件时应按照包件分笔转账,不接受单笔集中转账,※ (略) 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凭证的保证金无法审核通过。对存在凭证造假、仅传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上 (略) 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 (略) (略) 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如遇第一次采购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 (略) 上报名需重新上传保证金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谈判保证金。
8. (略) 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务必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4本次采购项目将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报价。 (略) 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报价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在报价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5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2024年10月18日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docx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docx (略) 微信公众号推送项目节点信息操作说明.pdf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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