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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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资金筹措方式: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业主为常熟昆承 (略) (建设单位)常熟 (略) (招标人)委托 苏州公正建设咨 (略)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请资质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280号

2.1.2建设规模:3号楼装修改造范围建筑面积约1007㎡:室内改造,附楼设备采购安装, (略) (略) 改造,局部结构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166.#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25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09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 年 02 月22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2.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装饰、水电安装等配套工程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4其他: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发包人要求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条件: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设计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略) (入口)- (略) (http://**: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11月1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元(当年度最新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注:以施工单位的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减免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熟 (略)

地址: (略) 昆承湖状元堤1号

项目负责人:#健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 (略)

地址:常熟国际装饰城B幢26楼

联系人:陈语涵、蒋小燕

电话:#、#

11.本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资金筹措方式: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业主为常熟昆承 (略) (建设单位)常熟 (略) (招标人)委托 苏州公正建设咨 (略)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液晶所附楼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请资质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280号

2.1.2建设规模:3号楼装修改造范围建筑面积约1007㎡:室内改造,附楼设备采购安装, (略) (略) 改造,局部结构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166.#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25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09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 年 02 月22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2.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装饰、水电安装等配套工程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4其他: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发包人要求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条件: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设计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略) (入口)- (略) (http://**: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11月1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元(当年度最新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注:以施工单位的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减免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熟 (略)

地址: (略) 昆承湖状元堤1号

项目负责人:#健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 (略)

地址:常熟国际装饰城B幢26楼

联系人:陈语涵、蒋小燕

电话:#、#

11.本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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