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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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金监发〔2024〕25号

各金 (略) ,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型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外资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 (略) 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 (略) 陕西分公司,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比 (略) ,陕西 (略) ,永安 (略) , (略) ,陕西省银行业协会、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切实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努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现将《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将科技金融纳入本单位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细化落实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行动方案和各自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细见成效。

三是及时总结报告。请各银行保险机构于10月25日前通过公文系统向陕西 (略) 报送方案落实的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并于每年6月及12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文系统向陕西 (略) 报送科技金融工作半年/年度报告。

2024年10月11日

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

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金 (略) 工作要求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战略安排,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推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围绕加快西安“双中心”建设及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时间,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科技金融相关工作机制基本完善,产品更加丰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持续增强,对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努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二、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

(三)健全科技金融组织架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科技金融纳入本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推动各项科技金融政策在陕落地实施。成立科技金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部署,定期审议、研判、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探索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强化前中后台协同。

(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规模,调整优化经济资本占用系数。完善科技金融考核办法,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探索较长周期的绩效考核方案。各银行机构要完善科技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研究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细化免责情形,明确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及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提升“敢贷、愿贷、会贷”能力。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适当提高大、中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各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激励考核机制,探索制定差异化内部激励考核政策,加大科技相关指标考核权重,探索构建以提升科技创新质效为导向的综合性考评体系。

(五)建立健全专属风险评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借鉴运用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专属风险评审机制,细化风险评审,鼓励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技术优势和成果价值等创新要素,支持将“创新积分制”融入传统评审体系,鼓励推广“技术流”科创评价模式,将对企业的评价从传统的“看财务、看现在”转向“看技术、看未来”。严格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授信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领域风险数据积累和行业协同,优化迭代精算模型,合理确定风险定价。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的识别、管理、评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链。

三、丰富科技金融特色产品服务体系

(六)拓展专业化信贷产品体系。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我省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充分运用科技、工信、地方金融管理等部门确定的“白名单”及“秦信融”等 (略) ,加大与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对接。用好“科技+”金融顾问和“科技+”专家顾问机制,打通银行机构与科技型企业间的行业壁垒。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提供专属信贷产品,积极开发科技人才贷、研发贷、成果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推广“工信贷”、“秦科贷”。围绕陕西省34条工业重点产业链,加大链主与核心企业供应链业务覆盖范围,满足经营周转需求。基于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或技术升级改造需求等,提供“设备更新贷”、“技术改造贷”等中长期项目融资。

(七)构建差异化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发挥资金优势,为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提供融资支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充分利 (略) 内部牌照多元、产品多样的优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化、差异化金融服务。城商行和农村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针对性优化科技金融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主动发挥专业优势,强化科技金融服务。 (略) 结合科技型企业各阶段性需求,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托等业务。 (略) 要充分发挥不良资 (略) 置专业优势,为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积极 (略) 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在西安落地,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好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

(八)大力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保险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 (略) 载体、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风险特点,提供综合性全流程保险保障方案。拓展科技保险种类,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等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我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智能电力装备、航空航天等“342”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领域,不断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障力度,优化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运行机制,持续推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发展。

四、优化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服务

(九)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针对初创期企业信用等级较低、抵押资产不足、财务管理相对薄弱等特点,银行机构要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综合运用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信息,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主动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加入陕西科技创新投资联盟,围绕陕西重点产业链 (略) 建设,深化政银企合作, (略) 所、投资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的信息共享、项目对接和服务联动,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金融+科创+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科技创新投资生态圈。积极对接陕西“1+5+N”千亿级基金集群,充分 (略) 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引导更多长期资金进入我省科技创新领域,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经营风险特征,持续优化关键研发设备财产保险、关键研发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传统科技保险产品设计,积极探索研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中试综合保险等产品,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及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十)优化成长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结合企业扩大生产的需要,加大项目贷款投放。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基于技术交易合同的融资服务模式。依托产业链核心科技型企业,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依托我省各类科技 (略) , (略) 熟悉企业、要素集聚的优势,更加精准 (略) 内科技型企业。鼓励保险机构聚焦项目研发、知识产权、科技转让服务、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领域,不断优化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网络安全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等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助力科技型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十一)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满足企业合理有效融资需求,强化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通过并购贷 (略) 场化兼并重组。助力成熟期企业对接 (略) 场,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 (略) 挂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需求,积极开展企业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以及责任险、贸易险、信用险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生产、贸易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对于新兴产业、特殊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集群,鼓励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扩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综合运用风险减量服务,协助投保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五、强化科技金融专门机构特色经营

(十二)做实专门机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搭建以科技支行、 (略) 为支撑,科技特色分支机构为辐射的服务体系,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现有科技支行、 (略) 应在业务规模、体制机制管理、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名副其实,特色经营情况作为申请设 (略) 场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支持银行机构将自主确定、具有一定科技金融专业化水平、较好服务能力和业务发展潜力的科技特色分支机构转型为科技支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科技资源聚 (略) ,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

(十三)突出特色定位。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科技支行、 (略) 的定位,坚持专业专注,结合本机构资源禀赋以及专门 (略) 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选取熟悉的科技领域深耕细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化,力争打造具有本机构特色及比较优势的竞争产品和服务领域。开展科技专门机构优化提质专项行动,对于由监管部门认定并持有金融许可证的科技支行、 (略) ,应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科技信贷余额、占比、客户数持续增加,科技保险保费收入、占比、客户数稳步提升,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对于不具备基础条件或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缓慢的科技支行、 (略) ,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在内部予以调整。

(十四)配套专属支持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各类资源保障,对科技支行建立单独的审批通道,有条件的可探索配备专职审查审批人员,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单独的考核评价办法,弱化规模、利润、中收、存款等传统指标比重,突出对科技信贷投放、科技型企业客户覆盖、产品创新、首单首贷等指标的考核。鼓励保险机构将科创保险产品创新、保障金额、服务科创企业数量、服务效果等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培育科技金融专业人才队#,增加理工类教育背景人员配备,选优配强科技专门机构负责人并保持适度稳定。

(十五)发挥创新引领作用。银行保险机构要推动科技专门机构加强与科技、工信、园区等部门联动,充分运用总、分行(公司)的科技资源优势,在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落地“首笔”“首单”业务。通过引流推荐、收益分成等机制将机构内部科技金融资源向专门机构聚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科技专门机构积极试点创新,通过试错、纠偏、完善,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试验田”。

(十六)强化服务供给效能。银行保险机构要指导科技专门机构树牢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由被动满足客户需求向主动适应客户需求转变,提前介入、全程陪伴、多元服务。科技支行要从单一信贷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鼓励根据科技型企业需求提供涵盖高管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潜在销售资源和上下游供应资源等信息咨询撮合服务。基于日常服务掌握的企业相关信息,提升金融服务匹配精准度。建立与头部投资机构及主流券商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与政府、园区、担保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多方合作,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以“融智+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 (略) 要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服务。

六、健全科技金融支持保障机制

(十七)精心安排部署,做好组织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行动方案和各自实际,聚焦科技型企业融资堵点卡点问题,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切实把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见成效。

(十八)优化评估激励,加强结果运用。在会同人行、科技、工信等部门持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对各机构科技金融发展及推进情况开展分析评价和通报。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的机构,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机构,在监管评价中予以适当鼓励加分。

(十九)注重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科技、发改、工信、财政、人行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共建常态化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发挥部门合力。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共享、担保增信和风险分担补偿等外部生态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及时总结报告,加强宣传推广。银行保险机构应及时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特色做法和成效、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定期向陕西 (略) 报送科技金融相关报告报表,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及时总结科技金融相关良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陕金监发〔2024〕25号

各金 (略) ,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型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外资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 (略) 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 (略) 陕西分公司,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比 (略) ,陕西 (略) ,永安 (略) , (略) ,陕西省银行业协会、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切实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努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现将《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将科技金融纳入本单位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细化落实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行动方案和各自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细见成效。

三是及时总结报告。请各银行保险机构于10月25日前通过公文系统向陕西 (略) 报送方案落实的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并于每年6月及12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文系统向陕西 (略) 报送科技金融工作半年/年度报告。

2024年10月11日

陕西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进科技金融

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金 (略) 工作要求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战略安排,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推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围绕加快西安“双中心”建设及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时间,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科技金融相关工作机制基本完善,产品更加丰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持续增强,对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努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二、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

(三)健全科技金融组织架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科技金融纳入本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推动各项科技金融政策在陕落地实施。成立科技金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部署,定期审议、研判、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探索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强化前中后台协同。

(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规模,调整优化经济资本占用系数。完善科技金融考核办法,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探索较长周期的绩效考核方案。各银行机构要完善科技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研究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细化免责情形,明确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及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提升“敢贷、愿贷、会贷”能力。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适当提高大、中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各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激励考核机制,探索制定差异化内部激励考核政策,加大科技相关指标考核权重,探索构建以提升科技创新质效为导向的综合性考评体系。

(五)建立健全专属风险评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借鉴运用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专属风险评审机制,细化风险评审,鼓励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技术优势和成果价值等创新要素,支持将“创新积分制”融入传统评审体系,鼓励推广“技术流”科创评价模式,将对企业的评价从传统的“看财务、看现在”转向“看技术、看未来”。严格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授信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领域风险数据积累和行业协同,优化迭代精算模型,合理确定风险定价。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的识别、管理、评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链。

三、丰富科技金融特色产品服务体系

(六)拓展专业化信贷产品体系。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我省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充分运用科技、工信、地方金融管理等部门确定的“白名单”及“秦信融”等 (略) ,加大与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对接。用好“科技+”金融顾问和“科技+”专家顾问机制,打通银行机构与科技型企业间的行业壁垒。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提供专属信贷产品,积极开发科技人才贷、研发贷、成果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推广“工信贷”、“秦科贷”。围绕陕西省34条工业重点产业链,加大链主与核心企业供应链业务覆盖范围,满足经营周转需求。基于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或技术升级改造需求等,提供“设备更新贷”、“技术改造贷”等中长期项目融资。

(七)构建差异化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发挥资金优势,为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提供融资支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充分利 (略) 内部牌照多元、产品多样的优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化、差异化金融服务。城商行和农村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针对性优化科技金融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主动发挥专业优势,强化科技金融服务。 (略) 结合科技型企业各阶段性需求,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托等业务。 (略) 要充分发挥不良资 (略) 置专业优势,为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积极 (略) 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在西安落地,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好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

(八)大力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保险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 (略) 载体、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风险特点,提供综合性全流程保险保障方案。拓展科技保险种类,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等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我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智能电力装备、航空航天等“342”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领域,不断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障力度,优化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运行机制,持续推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发展。

四、优化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服务

(九)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针对初创期企业信用等级较低、抵押资产不足、财务管理相对薄弱等特点,银行机构要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综合运用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信息,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主动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加入陕西科技创新投资联盟,围绕陕西重点产业链 (略) 建设,深化政银企合作, (略) 所、投资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的信息共享、项目对接和服务联动,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金融+科创+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科技创新投资生态圈。积极对接陕西“1+5+N”千亿级基金集群,充分 (略) 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引导更多长期资金进入我省科技创新领域,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经营风险特征,持续优化关键研发设备财产保险、关键研发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传统科技保险产品设计,积极探索研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中试综合保险等产品,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及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十)优化成长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结合企业扩大生产的需要,加大项目贷款投放。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基于技术交易合同的融资服务模式。依托产业链核心科技型企业,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依托我省各类科技 (略) , (略) 熟悉企业、要素集聚的优势,更加精准 (略) 内科技型企业。鼓励保险机构聚焦项目研发、知识产权、科技转让服务、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领域,不断优化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网络安全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等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助力科技型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十一)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满足企业合理有效融资需求,强化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通过并购贷 (略) 场化兼并重组。助力成熟期企业对接 (略) 场,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 (略) 挂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需求,积极开展企业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以及责任险、贸易险、信用险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生产、贸易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对于新兴产业、特殊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集群,鼓励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扩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综合运用风险减量服务,协助投保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五、强化科技金融专门机构特色经营

(十二)做实专门机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搭建以科技支行、 (略) 为支撑,科技特色分支机构为辐射的服务体系,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现有科技支行、 (略) 应在业务规模、体制机制管理、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名副其实,特色经营情况作为申请设 (略) 场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支持银行机构将自主确定、具有一定科技金融专业化水平、较好服务能力和业务发展潜力的科技特色分支机构转型为科技支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科技资源聚 (略) ,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

(十三)突出特色定位。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科技支行、 (略) 的定位,坚持专业专注,结合本机构资源禀赋以及专门 (略) 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选取熟悉的科技领域深耕细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化,力争打造具有本机构特色及比较优势的竞争产品和服务领域。开展科技专门机构优化提质专项行动,对于由监管部门认定并持有金融许可证的科技支行、 (略) ,应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科技信贷余额、占比、客户数持续增加,科技保险保费收入、占比、客户数稳步提升,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对于不具备基础条件或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缓慢的科技支行、 (略) ,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在内部予以调整。

(十四)配套专属支持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各类资源保障,对科技支行建立单独的审批通道,有条件的可探索配备专职审查审批人员,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单独的考核评价办法,弱化规模、利润、中收、存款等传统指标比重,突出对科技信贷投放、科技型企业客户覆盖、产品创新、首单首贷等指标的考核。鼓励保险机构将科创保险产品创新、保障金额、服务科创企业数量、服务效果等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培育科技金融专业人才队#,增加理工类教育背景人员配备,选优配强科技专门机构负责人并保持适度稳定。

(十五)发挥创新引领作用。银行保险机构要推动科技专门机构加强与科技、工信、园区等部门联动,充分运用总、分行(公司)的科技资源优势,在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落地“首笔”“首单”业务。通过引流推荐、收益分成等机制将机构内部科技金融资源向专门机构聚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科技专门机构积极试点创新,通过试错、纠偏、完善,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试验田”。

(十六)强化服务供给效能。银行保险机构要指导科技专门机构树牢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由被动满足客户需求向主动适应客户需求转变,提前介入、全程陪伴、多元服务。科技支行要从单一信贷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鼓励根据科技型企业需求提供涵盖高管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潜在销售资源和上下游供应资源等信息咨询撮合服务。基于日常服务掌握的企业相关信息,提升金融服务匹配精准度。建立与头部投资机构及主流券商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与政府、园区、担保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多方合作,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以“融智+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 (略) 要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服务。

六、健全科技金融支持保障机制

(十七)精心安排部署,做好组织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行动方案和各自实际,聚焦科技型企业融资堵点卡点问题,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切实把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见成效。

(十八)优化评估激励,加强结果运用。在会同人行、科技、工信等部门持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对各机构科技金融发展及推进情况开展分析评价和通报。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的机构,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机构,在监管评价中予以适当鼓励加分。

(十九)注重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科技、发改、工信、财政、人行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共建常态化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发挥部门合力。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共享、担保增信和风险分担补偿等外部生态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及时总结报告,加强宣传推广。银行保险机构应及时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特色做法和成效、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定期向陕西 (略) 报送科技金融相关报告报表,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及时总结科技金融相关良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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