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度全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略) (略) 就20 (略) 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 (略) 内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 (略) 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
预算控制总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采购方式:院内磋商(一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1正2副),磋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采购需求:
2024年度计量器具(含强检设备)共计1114台,其中强检设备712台,非强检设备402台(详见汇总表)。检测完成30天内需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强检设备及非强检设备汇总表(强检及非强检项目的详细清单详见附件3):
序号 | 计量项目 | 数量(台) | 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强检项目 | 712 | # | 需出具政府认可的强制检定证书并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2 | 非强检项目 | 402 | ||
合计 | 1114 | # |
注:强检项目按国家相关政策实施。
成 (略) 方计量检定和校准计划提供计量服务,根据确定检定和校准的时间在一周内完成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现场检测合格的设备立即更新合格标识,并提供完成检定和校准设备清单,经院方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根据成交方开具的收费通知单等结算材料,在30天内支付服务款项。
三、违约责任:
1.成交方出具的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必须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并确保相关部门检查能通过,如相关部门检查不通过,成 (略) 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成交方在上一个检定周期有效期内未完成检定和校准,一次结算周期内逾期未进行检定/校准的非强检类计量器具数量超过 3 台,扣除当期结算周期服务费用的4%作 (略) 罚,如一次结算周期内强检类计量器具逾期未检定超过2台,扣除当期结算周期20%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检定/校准不合格的器具造成的逾期可不算违约。
3.如成交方出现证书为造假、伪劣假冒等不良情况的,一经查实,院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检测费用,有权追回已付款的款项,并追究成交方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服务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不允许进行分包和转包。
5、不接 (略) 内磋商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10月 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材料,磋商响应文件需在磋商评审时现场提交,具体评审时间会另行通知。
3、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四、报名响应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按照本公告提供的附件格式模板)
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红章;
5、近3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提供一份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响应单位无串标、围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声明函。
7、供应商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红章;
4、采购公告涉及的要求内容及评分标准相关的磋商响应文件;
5、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定,各单位自行规范报价表,报价表需要体现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
六、特别提醒:已报名公司如确取消报名,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略) 招标采购办,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 (略) 相 (略) 理。
七、成交方式:
(略) 采购需求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注意事项:
1、我院无磋商文件提供,各单位自行按照公告以及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制定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提交响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注:供应商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经验证后才能参加磋商。
九、未尽事宜:
若有 (略) 或未尽事宜可联系项目经办人:容仕宁0775-#。
附件:
附件3:2024年度计量检定和校准的强检及非强检清单(3).xls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 10月 16日
(略) (略) 就20 (略) 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 (略) 内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 (略) 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
预算控制总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采购方式:院内磋商(一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1正2副),磋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采购需求:
2024年度计量器具(含强检设备)共计1114台,其中强检设备712台,非强检设备402台(详见汇总表)。检测完成30天内需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强检设备及非强检设备汇总表(强检及非强检项目的详细清单详见附件3):
序号 | 计量项目 | 数量(台) | 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强检项目 | 712 | # | 需出具政府认可的强制检定证书并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2 | 非强检项目 | 402 | ||
合计 | 1114 | # |
注:强检项目按国家相关政策实施。
成 (略) 方计量检定和校准计划提供计量服务,根据确定检定和校准的时间在一周内完成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现场检测合格的设备立即更新合格标识,并提供完成检定和校准设备清单,经院方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根据成交方开具的收费通知单等结算材料,在30天内支付服务款项。
三、违约责任:
1.成交方出具的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必须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并确保相关部门检查能通过,如相关部门检查不通过,成 (略) 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成交方在上一个检定周期有效期内未完成检定和校准,一次结算周期内逾期未进行检定/校准的非强检类计量器具数量超过 3 台,扣除当期结算周期服务费用的4%作 (略) 罚,如一次结算周期内强检类计量器具逾期未检定超过2台,扣除当期结算周期20%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检定/校准不合格的器具造成的逾期可不算违约。
3.如成交方出现证书为造假、伪劣假冒等不良情况的,一经查实,院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检测费用,有权追回已付款的款项,并追究成交方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服务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不允许进行分包和转包。
5、不接 (略) 内磋商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10月 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材料,磋商响应文件需在磋商评审时现场提交,具体评审时间会另行通知。
3、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四、报名响应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按照本公告提供的附件格式模板)
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红章;
5、近3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提供一份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响应单位无串标、围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声明函。
7、供应商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红章;
4、采购公告涉及的要求内容及评分标准相关的磋商响应文件;
5、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定,各单位自行规范报价表,报价表需要体现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
六、特别提醒:已报名公司如确取消报名,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略) 招标采购办,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 (略) 相 (略) 理。
七、成交方式:
(略) 采购需求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注意事项:
1、我院无磋商文件提供,各单位自行按照公告以及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制定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提交响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注:供应商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经验证后才能参加磋商。
九、未尽事宜:
若有 (略) 或未尽事宜可联系项目经办人:容仕宁0775-#。
附件:
附件3:2024年度计量检定和校准的强检及非强检清单(3).xls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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