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商品粮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753场
10月23日商品粮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753场
(略) 商品粮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53场)
受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 (略) 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 重金属镉 | 无机砷 | 黄曲霉毒素B1 | 出库能力(吨/天) |
(略) | 盐 (略) 金河库4号仓 | 4号仓 | 国内 | 2024 | 晚籼稻 | 三级 | 750 | ≥75.0% | ≥44.0% | ≤2.0% | ≤5.0% | ≤0.8% | ≤13.5% | 正常 | ≤1.0% | ≤20mgKOH/mg/100g | ≤0.19mg/kg | ≤0.34mg/kg(省外) | ≤8ug/kg | 12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净粮入库,该批稻谷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批次,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4年新产)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含食安指标)。①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谷外糙米≤2.0%,黄粒米≤1.0%,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②水分≤13.5%,水分含量超出13.5%拒收。③杂质≤0.8%,杂质含量超出0.8%,需供货方自行整理合格后入库,所整理出的筛下物及杂质均随车返回由供货方承担。④脂肪酸值≤20mgKOH/mg/100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严禁新陈混装,品种互混的稻谷。混装粮、虫粮、异味粮拒收。⑤重金属镉≤0.19mg/kg、无机砷≤0.34mg/kg(省外)、黄曲霉毒素B1≤8ug/kg,农药残 (略) 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标拒收。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粮或包装粮,包装粮每袋扣0.12kg,随粮不计价,不返还。
3.入库费:本次交易价格为供货方到采购方仓内交货价,入库工作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须自带工人入库(入库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
担)。
4.入库条件:地磅入库能力120吨/天。限制拖挂车,有意者可以实地 (略) (略) 等情况。
5.检斤和过磅方式:运输到库的车辆,必须能够揭开顶棚,方便卸货前扦样。数量检斤以采购方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供货方可派人监督。
6.入库运输车辆条件:供货方应选用适宜载具运输粮食,优先选用各类专用粮食运输载具。对于确需采用非专用载具运输粮食的,应做好必 (略) 理并备好包装物、铺垫物等。铺垫物不应破损,不得
使用谷壳、篾片、苇席或其他不适宜的铺垫物。运输到库的车辆,必须能够揭开顶棚,以方便卸货前扦样。不得使用有污染的车辆运输和包装物;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不得在运输途中使用国家禁止的化学药剂或违规使用化学药剂进行保质杀虫等作业。严格按照《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执行粮食运输。
7.交货期限: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入库,于2024年11月
30日完成入库。
8.到库要求及货物验收:到库后采购方每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货物交割完成后,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现场按照一个仓间为一个检测单位抽样检测,最终以检验报告为本批次最后验收依据(出具检验报告全部合格,方可认定入库货物合格)。质检报告中任何一项必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为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必须在15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等量稻谷,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供货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
9.结算方式:采购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入库完毕后支付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采购方将粮食送至第三方检验部门检测,验收检验合格后结算,由供货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一次性结清货款。
联系人:郭露,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5:30开始(具体交易时间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 (略) 的省外客户,首 (略) 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 户 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略) 商品粮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53场)
受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 (略) 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 重金属镉 | 无机砷 | 黄曲霉毒素B1 | 出库能力(吨/天) |
(略) | 盐 (略) 金河库4号仓 | 4号仓 | 国内 | 2024 | 晚籼稻 | 三级 | 750 | ≥75.0% | ≥44.0% | ≤2.0% | ≤5.0% | ≤0.8% | ≤13.5% | 正常 | ≤1.0% | ≤20mgKOH/mg/100g | ≤0.19mg/kg | ≤0.34mg/kg(省外) | ≤8ug/kg | 12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净粮入库,该批稻谷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批次,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4年新产)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含食安指标)。①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谷外糙米≤2.0%,黄粒米≤1.0%,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②水分≤13.5%,水分含量超出13.5%拒收。③杂质≤0.8%,杂质含量超出0.8%,需供货方自行整理合格后入库,所整理出的筛下物及杂质均随车返回由供货方承担。④脂肪酸值≤20mgKOH/mg/100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严禁新陈混装,品种互混的稻谷。混装粮、虫粮、异味粮拒收。⑤重金属镉≤0.19mg/kg、无机砷≤0.34mg/kg(省外)、黄曲霉毒素B1≤8ug/kg,农药残 (略) 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标拒收。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粮或包装粮,包装粮每袋扣0.12kg,随粮不计价,不返还。
3.入库费:本次交易价格为供货方到采购方仓内交货价,入库工作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须自带工人入库(入库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
担)。
4.入库条件:地磅入库能力120吨/天。限制拖挂车,有意者可以实地 (略) (略) 等情况。
5.检斤和过磅方式:运输到库的车辆,必须能够揭开顶棚,方便卸货前扦样。数量检斤以采购方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供货方可派人监督。
6.入库运输车辆条件:供货方应选用适宜载具运输粮食,优先选用各类专用粮食运输载具。对于确需采用非专用载具运输粮食的,应做好必 (略) 理并备好包装物、铺垫物等。铺垫物不应破损,不得
使用谷壳、篾片、苇席或其他不适宜的铺垫物。运输到库的车辆,必须能够揭开顶棚,以方便卸货前扦样。不得使用有污染的车辆运输和包装物;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不得在运输途中使用国家禁止的化学药剂或违规使用化学药剂进行保质杀虫等作业。严格按照《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执行粮食运输。
7.交货期限: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入库,于2024年11月
30日完成入库。
8.到库要求及货物验收:到库后采购方每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货物交割完成后,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现场按照一个仓间为一个检测单位抽样检测,最终以检验报告为本批次最后验收依据(出具检验报告全部合格,方可认定入库货物合格)。质检报告中任何一项必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为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必须在15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等量稻谷,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供货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
9.结算方式:采购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入库完毕后支付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采购方将粮食送至第三方检验部门检测,验收检验合格后结算,由供货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一次性结清货款。
联系人:郭露,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5:30开始(具体交易时间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 (略) 的省外客户,首 (略) 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 户 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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