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审核情况的公示
关于宜昌市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审核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上级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的通知》,我市申报的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经过企业申报、县级受理、市级初审、省级复核、部委筛选审核,现将项目清单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行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1647号)
(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荐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交函〔2024〕156号)
(四)《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函〔2024〕171号)
二、已批复项目清单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筛选审核,省、市级交通、发改部门复核,我市1个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略)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情况表(附件)。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客观、真实地向公示单位反映情况。个人请提供本人真实身份材料,单位请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祎泽 0717-#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0号
附件 (略)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xlsx
(略) 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为贯彻上级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的通知》,我市申报的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经过企业申报、县级受理、市级初审、省级复核、部委筛选审核,现将项目清单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行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1647号)
(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荐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交函〔2024〕156号)
(四)《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函〔2024〕171号)
二、已批复项目清单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筛选审核,省、市级交通、发改部门复核,我市1个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略)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情况表(附件)。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客观、真实地向公示单位反映情况。个人请提供本人真实身份材料,单位请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祎泽 0717-#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0号
附件 (略)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xlsx
(略) 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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