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事 (略)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张建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9号 |
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工程# |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 | #/个 |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 | #/个 | ||
户口簿外夹 | #/个 | ||
户口簿外夹原材料 | #/个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5.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
5.3服务期限:三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5.5供货时间:#方在接到订单后10天内按照#方的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确保中心经营需求;
5.6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方指定货位);
5.7质保期:自货物签收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缓交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缓交、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企业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7)其他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自行生产能力,不接受代加工、贴牌、转包。必须具备承揽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中标后招标人一经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使用CA密钥登 (略) (略) 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凭CA密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远程开标室(四)-5( (略) (略) (略) 向 (略) 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网》、《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 (略) 址(http://**)。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向西 (略) 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 (略) 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电话:0371-#、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电话:0371-#、0371-#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名称: | 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事 (略)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张建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9号 |
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工程# |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 | #/个 |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 | #/个 | ||
户口簿外夹 | #/个 | ||
户口簿外夹原材料 | #/个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机动车行驶证证夹、机动车驾驶证证夹、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原材料、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原材料、户口簿外夹、户口簿外夹原材料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5.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
5.3服务期限:三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5.5供货时间:#方在接到订单后10天内按照#方的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确保中心经营需求;
5.6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方指定货位);
5.7质保期:自货物签收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缓交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缓交、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企业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7)其他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自行生产能力,不接受代加工、贴牌、转包。必须具备承揽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中标后招标人一经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使用CA密钥登 (略) (略) 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凭CA密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远程开标室(四)-5( (略) (略) (略) 向 (略) 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网》、《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 (略) 址(http://**)。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向西 (略) 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 (略) 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电话:0371-#、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电话:0371-#、0371-#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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