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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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招标公告

一、天津公安 (略) 根据《 (略) (略) 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津公警保函【2021】531号)文件规定,对天津公安 (略) 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以比价方式进行招标, (略) 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天津公安 (略)

三、项目名称:天津公安 (略) 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

四、单位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

五、项目预算金额:*元

六、项目需求: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补助项目(原2023年项目)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价格

总价

1

交互智能屏

1.硬件系统:

整机屏幕采用65英寸UHD超高清LED液晶屏,分辨率≥3840*2160。整机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整机屏幕表面使用防眩光钢化玻璃,玻璃厚度4mm,表面硬度9H。含I7、8G内存、256G固态、独显配置的电脑模块。

2、软件系统:

具备在智能屏上运行交互思政展厅系统,系统搭建设计包含25个左右思政案例;根据课程以及实际情况, (略) 自身的展厅学习交互方案,根据文字内容制作基本展陈贴图,包含展厅漫游和语音介绍功能;包含音视频互动功能

3

¥30,000

¥90,000


合计



¥90,000

  1. 报价要求:报价按照项目整体预算金额报价,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25 日下午16时前

    九、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4、报价文件。

5、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给招标人,如提供材料无公章视为无效投标。(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报送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天津公安 (略) 传达室。

十二、招标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

天津公安 (略)

2024年10月 23 日

一、天津公安 (略) 根据《 (略) (略) 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津公警保函【2021】531号)文件规定,对天津公安 (略) 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以比价方式进行招标, (略) 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天津公安 (略)

三、项目名称:天津公安 (略) 思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原2023年项目)

四、单位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

五、项目预算金额:*元

六、项目需求: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补助项目(原2023年项目)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价格

总价

1

交互智能屏

1.硬件系统:

整机屏幕采用65英寸UHD超高清LED液晶屏,分辨率≥3840*2160。整机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整机屏幕表面使用防眩光钢化玻璃,玻璃厚度4mm,表面硬度9H。含I7、8G内存、256G固态、独显配置的电脑模块。

2、软件系统:

具备在智能屏上运行交互思政展厅系统,系统搭建设计包含25个左右思政案例;根据课程以及实际情况, (略) 自身的展厅学习交互方案,根据文字内容制作基本展陈贴图,包含展厅漫游和语音介绍功能;包含音视频互动功能

3

¥30,000

¥90,000


合计



¥90,000

  1. 报价要求:报价按照项目整体预算金额报价,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25 日下午16时前

    九、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4、报价文件。

5、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给招标人,如提供材料无公章视为无效投标。(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报送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天津公安 (略) 传达室。

十二、招标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

天津公安 (略)

2024年10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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