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审〔2024〕107号);
1.4 招标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TH2024GC0040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TH2024(略)-1 ;
2.5 建设地点:太和县双浮镇刘老桥村 ;
2.6 建设规模:新建玻璃温室大棚 1844.7平方米,购置40台养殖箱、配套设备及室外水井、 (略) 、道路等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略).69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设工程;
2.11 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 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至2024年 11 月 13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略) (安徽省· (略) )http://**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 (略) (安徽省· (略)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免收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拨打 (略) 。
4.3 招标文件价格: 免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安徽省·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之勤
电 话:(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万方广场B座13楼1305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窦海宁
电 话:(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略)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8-(略)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 (略) 、粮食和 (略) )
电 话:0558-(略)
地 址: (略) 太和 (略) (略) 综合楼四楼
行业监管部门:太和县住房和 (略)
电 话:0558-(略)
地 址:太和县城 (略) 15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免收
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审〔2024〕107号);
1.4 招标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刘老桥村工厂化设施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TH2024GC0040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TH2024(略)-1 ;
2.5 建设地点:太和县双浮镇刘老桥村 ;
2.6 建设规模:新建玻璃温室大棚 1844.7平方米,购置40台养殖箱、配套设备及室外水井、 (略) 、道路等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略).69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设工程;
2.11 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 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至2024年 11 月 13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略) (安徽省· (略) )http://**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 (略) (安徽省· (略)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免收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拨打 (略) 。
4.3 招标文件价格: 免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安徽省·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之勤
电 话:(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万方广场B座13楼1305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窦海宁
电 话:(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略)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8-(略)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 (略) 、粮食和 (略) )
电 话:0558-(略)
地 址: (略) 太和 (略) (略) 综合楼四楼
行业监管部门:太和县住房和 (略)
电 话:0558-(略)
地 址:太和县城 (略) 15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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