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招租公告
江苏省兴化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招租公告
(略) 委托, (略) 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标底
1.标的物:钢架结构的烘干房、厂房占地面积约为960㎡,江 (略) 生产的SS-150型号循环式谷物干燥机14台,出厂安装时间为2016年9月。理论装载量为#Kg。目前粮食烘干设施设备运行质态良好(按现状),同时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临时粮食仓储容量约150吨的厂房一间。
2.标底价:年租金 5 万元。
二、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一年,中标当日起算。
三、缴款方式
实行年租金一次性趸缴。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粮食加工、销售、仓储、烘干等经营能力。
2、企业现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且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评标定标的方法
1. 竞价方法:现场公开叫价,竞标叫价最高方确定为中标方。
2.竞价顺序:按投标方报名的先后顺序依次轮回进行。
3.缴款方式:实行当场叫价、当场缴款(现金)。竞价涨幅部分,为应缴租金,未中标者当场退回。
4.如投标报名单位仅有一家,该家即为中标方,标底价为中标价。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下午5时止。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钓鱼镇招投标办公室。
3、需提交的资料:
①投标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章)。如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时,必须同时出具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预缴的底标金银行缴款回单;
4、收款单位: (略) 钓 (略)
开户行:兴化农商行钓鱼支行
帐号:3212 8115 0120 1000 0061 22
5、联系人:姚桂玉#;邹晓冬#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钓鱼镇招投标办公室
开标时间:另定
七、有关注意事项
1.投标方在投标报名前应主动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探,及时掌握和了解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同时备索租赁协议,投标申请一经被招标方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方在投标报名时须预交一年承租期底标金 5 万元,如中标不接标,底标金视同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方自愿放弃。同时招标方可按投标方竞标叫价时的高低依次另行确定中标方,以此类推。如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行为,即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
3.如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正式开标通知后,在开标日的当天,投标方须提前在正式开标前半小时到场,如出现无故缺席或迟到现象,即视其为弃权。同时投标方需提前备足竞标现金,以备竞价所需。
4.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镇招投标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预缴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抵应缴的租金。
5.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缴款回单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如投标方逾期不主动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论时间多长一律不予计息。
6.在开标时谢绝非投标人员入场,室内应保持安静,服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而无理取闹者,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本公告与租赁合同一起共同作为本次招租项目的不可分割的重要条款。
(略) 钓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附:租赁合同 。
(略) 委托, (略) 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标底
1.标的物:钢架结构的烘干房、厂房占地面积约为960㎡,江 (略) 生产的SS-150型号循环式谷物干燥机14台,出厂安装时间为2016年9月。理论装载量为#Kg。目前粮食烘干设施设备运行质态良好(按现状),同时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临时粮食仓储容量约150吨的厂房一间。
2.标底价:年租金 5 万元。
二、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一年,中标当日起算。
三、缴款方式
实行年租金一次性趸缴。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粮食加工、销售、仓储、烘干等经营能力。
2、企业现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且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评标定标的方法
1. 竞价方法:现场公开叫价,竞标叫价最高方确定为中标方。
2.竞价顺序:按投标方报名的先后顺序依次轮回进行。
3.缴款方式:实行当场叫价、当场缴款(现金)。竞价涨幅部分,为应缴租金,未中标者当场退回。
4.如投标报名单位仅有一家,该家即为中标方,标底价为中标价。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下午5时止。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钓鱼镇招投标办公室。
3、需提交的资料:
①投标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章)。如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时,必须同时出具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预缴的底标金银行缴款回单;
4、收款单位: (略) 钓 (略)
开户行:兴化农商行钓鱼支行
帐号:3212 8115 0120 1000 0061 22
5、联系人:姚桂玉#;邹晓冬#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钓鱼镇招投标办公室
开标时间:另定
七、有关注意事项
1.投标方在投标报名前应主动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探,及时掌握和了解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同时备索租赁协议,投标申请一经被招标方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方在投标报名时须预交一年承租期底标金 5 万元,如中标不接标,底标金视同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方自愿放弃。同时招标方可按投标方竞标叫价时的高低依次另行确定中标方,以此类推。如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行为,即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
3.如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正式开标通知后,在开标日的当天,投标方须提前在正式开标前半小时到场,如出现无故缺席或迟到现象,即视其为弃权。同时投标方需提前备足竞标现金,以备竞价所需。
4.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镇招投标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预缴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抵应缴的租金。
5.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缴款回单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如投标方逾期不主动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论时间多长一律不予计息。
6.在开标时谢绝非投标人员入场,室内应保持安静,服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而无理取闹者,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本公告与租赁合同一起共同作为本次招租项目的不可分割的重要条款。
(略) 钓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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