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光伏大棚投资合作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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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光伏大棚投资合作招商公告

招商公告

武宣县 (略) 开发建设的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略) 、厂房已基本完成建设。考虑后期生产运营,计划对现有未搭建厂棚约#㎡空地搭建光伏大棚,诚邀符合本招商项目需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次招商活动,现将招商合作意向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商内容及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光伏大棚投资合作招商

2.招商单位:武宣县 (略)

3.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武宣县黄茆镇林科所1号岭,以生产有机肥料等产品为主。在未搭建厂棚空地新建光伏大棚约#.00㎡,大棚要求高8米,建造完成后的20年场地内搭建光伏大棚的权利属于投资方,光伏大棚地面场地使用权仍属于武宣县 (略) ,建设光伏大棚的费用以及后续维护均由投资方全权负责。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光伏大棚的建设的施工手续,完善手续后在45天内完成光伏大棚施工。

二、合作期限及相关事宜

(一)合作期限 20 年(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拥有优先续约权),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作相关事宜

1.招商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以及场地内的三通保障。

2.投资合作方负责建设光伏大棚,并做好后续的维护。

3.项目总投资约#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建设大棚所需资金、后期维护均由投资合作方负责。

三、资金来源

投资合作方自行筹措资金,具体投资额按照搭建的光伏大棚实际面积计算为准。

四、特别约定

(一)该招商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拆迁改造等不可抗拒原因,经营合作合同随即终止,招商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投资合作方不得向招商方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涉及有关补偿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如标的物产权的变更、转让、质押等,不影响经营合作方的使用及经营。

(三)投资方需在报名期间到场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招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六、退出机制

合作方在合同期内未按与招商方签约合同条款履约,招商方有权提前解约并重新选择合作方。

七、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八、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25日、28日(上午:8:00-12:00分,下午15:00-18:00分)。

2、地点:武 (略) 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投资文件,招商单位不予受理。

九、招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商人:武宣县 (略)

地址:武 (略) 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武宣县 (略)

2024年10月23日

招商公告

武宣县 (略) 开发建设的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略) 、厂房已基本完成建设。考虑后期生产运营,计划对现有未搭建厂棚约#㎡空地搭建光伏大棚,诚邀符合本招商项目需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次招商活动,现将招商合作意向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商内容及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光伏大棚投资合作招商

2.招商单位:武宣县 (略)

3.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武宣县黄茆镇林科所1号岭,以生产有机肥料等产品为主。在未搭建厂棚空地新建光伏大棚约#.00㎡,大棚要求高8米,建造完成后的20年场地内搭建光伏大棚的权利属于投资方,光伏大棚地面场地使用权仍属于武宣县 (略) ,建设光伏大棚的费用以及后续维护均由投资方全权负责。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光伏大棚的建设的施工手续,完善手续后在45天内完成光伏大棚施工。

二、合作期限及相关事宜

(一)合作期限 20 年(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拥有优先续约权),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作相关事宜

1.招商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以及场地内的三通保障。

2.投资合作方负责建设光伏大棚,并做好后续的维护。

3.项目总投资约#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建设大棚所需资金、后期维护均由投资合作方负责。

三、资金来源

投资合作方自行筹措资金,具体投资额按照搭建的光伏大棚实际面积计算为准。

四、特别约定

(一)该招商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拆迁改造等不可抗拒原因,经营合作合同随即终止,招商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投资合作方不得向招商方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涉及有关补偿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如标的物产权的变更、转让、质押等,不影响经营合作方的使用及经营。

(三)投资方需在报名期间到场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招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六、退出机制

合作方在合同期内未按与招商方签约合同条款履约,招商方有权提前解约并重新选择合作方。

七、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八、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25日、28日(上午:8:00-12:00分,下午15:00-18:00分)。

2、地点:武 (略) 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投资文件,招商单位不予受理。

九、招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商人:武宣县 (略)

地址:武 (略) 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武宣县 (略)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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