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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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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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略) (略) 江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春为全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略) 江庄镇周埠等村。

(2)工程规模: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总投资约85.(略)元, 土地开发面积约1.759公顷。

(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表障碍物清理、土地深翻、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客土检测、施用有机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时间:6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类似业绩要求:

a.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从事过农田水利工程; 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扫描件、④ 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

b.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从事过农田水利工程;(附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 (略) 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农田水利工程所指的是: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 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

账户名称: (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

(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1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败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企业 (略) ,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00。

(2)本工程招标 (略) 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在2024年10月30日17 时00分前登录“ (略) ”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 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

(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略)。

9、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 媒体转载无效。

11、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招标人地址: (略) (略) 江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裴继新 电话:(略)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307室。

联系人:曹(略)(略) 电话:(略)

江苏春为全 (略)

2024年10月24日

, (略) , (略) ,徐州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略) (略) 江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春为全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略) 江庄镇周埠等村。

(2)工程规模: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周埠等村土地开发项目(K23CC011),总投资约85.(略)元, 土地开发面积约1.759公顷。

(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表障碍物清理、土地深翻、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客土检测、施用有机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时间:6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类似业绩要求:

a.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从事过农田水利工程; 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扫描件、④ 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

b.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从事过农田水利工程;(附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 (略) 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农田水利工程所指的是: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 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

账户名称: (略) (略)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

(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1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败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企业 (略) ,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00。

(2)本工程招标 (略) 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在2024年10月30日17 时00分前登录“ (略) ”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 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

(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略)。

9、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 媒体转载无效。

11、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招标人地址: (略) (略) 江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裴继新 电话:(略)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307室。

联系人:曹(略)(略) 电话:(略)

江苏春为全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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