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SJC-2024-CCFW102
吉林 (略)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 (略)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24-FW-JC-017,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 (略)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在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能资源利用、废弃物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调研诊断,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清洁生产专家评审,列入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采购控制价:#.00元;
1.4服务地点: (略) (略) 8999号;
1.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列入吉林省生态环 (略) 站公布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中;
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级及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要求;
1.7合同及结算方式:供应商撰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材料,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列入吉林省生态环 (略) 站公布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中,采购人取得有效名单后,由供应商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00%合同金额。支付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将相应款项汇至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因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发票导致采购人未能按时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供应商拟派的团队人员至少2名,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证书;1名技术人员具备环境或化工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2.4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2.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竞磋;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竞磋;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8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竞磋时间及地点
3.1竞磋时间:2024年11月4日13时00分;
3.2竞磋地点: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3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注:供应商严格按照竞磋文件第六章“竞磋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编制竞磋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5.竞磋文件的获取
5.1本 (略) 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给采购代理机构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6.竞磋有效期
自竞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包含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将否决其竞磋资格。
8.其他事项
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使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3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8.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将被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9.竞磋保证金
竞磋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竞磋保证金的金额:8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竞磋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将竞磋保证金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竞磋保证金★】、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竞磋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竞磋将被拒绝。竞磋保证金有效期与竞磋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 (略) 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船营支行
收款账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略) 8999号
联 系 人:方可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
邮 箱:*@*63.com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SJC-2024-CCFW102
吉林 (略)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 (略)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24-FW-JC-017,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 (略)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长春)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在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能资源利用、废弃物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调研诊断,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清洁生产专家评审,列入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采购控制价:#.00元;
1.4服务地点: (略) (略) 8999号;
1.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列入吉林省生态环 (略) 站公布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中;
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级及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要求;
1.7合同及结算方式:供应商撰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材料,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列入吉林省生态环 (略) 站公布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中,采购人取得有效名单后,由供应商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00%合同金额。支付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将相应款项汇至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因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发票导致采购人未能按时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供应商拟派的团队人员至少2名,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证书;1名技术人员具备环境或化工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2.4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2.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竞磋;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竞磋;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8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竞磋时间及地点
3.1竞磋时间:2024年11月4日13时00分;
3.2竞磋地点: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3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注:供应商严格按照竞磋文件第六章“竞磋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编制竞磋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5.竞磋文件的获取
5.1本 (略) 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给采购代理机构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6.竞磋有效期
自竞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包含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将否决其竞磋资格。
8.其他事项
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使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3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8.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将被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9.竞磋保证金
竞磋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竞磋保证金的金额:8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竞磋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将竞磋保证金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竞磋保证金★】、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竞磋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竞磋将被拒绝。竞磋保证金有效期与竞磋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 (略) 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船营支行
收款账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略) 8999号
联 系 人:方可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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