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鳌路道路扩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阳县昆鳌路道路扩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2024年10月15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金石 (略) 在该项目现场对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平水许〔2024〕2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工程建设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10月23日,向平 (略) 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 (略) 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联系人:倪礼亨,联系电话:0577-*,通信地址:平 (略) (略) 149-2号


验收报告—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鉴定书—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监测总结报告—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平 (略)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15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金石 (略) 在该项目现场对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平水许〔2024〕2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工程建设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10月23日,向平 (略) 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 (略) 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联系人:倪礼亨,联系电话:0577-*,通信地址:平 (略) (略) 149-2号


验收报告—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鉴定书—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监测总结报告—平 (略) 道路扩宽工程.pdf



平 (略)

2024年10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