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2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2

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2024-(略)/2)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略)/2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

包件1:电子气管镜 预算(略)元

包件2:治疗胃镜 预算(略)元

3.最高限价:

包件1:电子气管镜 预算(略)元

包件2:治疗胃镜 预算(略)元

4.本项目每个包件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根据《 (略)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 (略) 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若报价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若报价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略)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谈判文件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发售方式(谈判文件于报名截止第二天统一发放)

1.线上。报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单位(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略),邮箱地址: *@*26.com),经审查合格后将发送招标文件;

2.线下。报价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发放招标

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用 于开标日当天统一收取。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 年11月13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13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11月13日 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略) 官网:http://**

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史老师

办公电话: 021-(略)

地 址: (略)

(二)采购机构

联 系 人:王兵菊、赵逸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略)、(略)

传 真:021-(略)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主任 项目监督人:韩主任

办公电话:021-(略) 办公电话: 021-(略)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略) 址下载附件
, (略) ,上海

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2024-(略)/2)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略)/2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

包件1:电子气管镜 预算(略)元

包件2:治疗胃镜 预算(略)元

3.最高限价:

包件1:电子气管镜 预算(略)元

包件2:治疗胃镜 预算(略)元

4.本项目每个包件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根据《 (略)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 (略) 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若报价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若报价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报价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略)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谈判文件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发售方式(谈判文件于报名截止第二天统一发放)

1.线上。报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单位(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略),邮箱地址: *@*26.com),经审查合格后将发送招标文件;

2.线下。报价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发放招标

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用 于开标日当天统一收取。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 年11月13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13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11月13日 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略) 官网:http://**

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史老师

办公电话: 021-(略)

地 址: (略)

(二)采购机构

联 系 人:王兵菊、赵逸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略)、(略)

传 真:021-(略)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主任 项目监督人:韩主任

办公电话:021-(略) 办公电话: 021-(略)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略) 址下载附件
, (略) ,上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