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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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采购邀请函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元(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提供数据统计整理服务。根据医保中心所提供的各险种手工单据费用信息按医疗机构进行数据整理归类,并对各医疗机构需核查费用信息及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行核对、完善,形成数据目录台账。

2.完成核查函打印及邮寄。根据数据目录台账完成所有需核查医疗机构的核查函打印,并将核查函及核查材料按医疗机构分类整理后通过快递完成邮寄工作。

3.提供核查结果整理服务。实时跟踪快递物流情况,及时对各医疗机构的回函及邮寄情况进行接收、记录、整理,最终形成完整的数据核查结果台账。

4.提供数据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对于项目开展期间所涉及数据进行严格保密。

5.提供多种形式咨询解答、应急响应服务。

6.项目交付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涉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须提供一年内相关材料);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6.项目整体方案(方案中需满足项目所有需求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日常咨询解答、应急响应服务等);

7.报价明细单;

8.项目交付时间承诺书;

9.团队业绩、成功案例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10.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 (略) (略) 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3室

联系人:鲁丽静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报名表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协助核查手工申报费用项目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元(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提供数据统计整理服务。根据医保中心所提供的各险种手工单据费用信息按医疗机构进行数据整理归类,并对各医疗机构需核查费用信息及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行核对、完善,形成数据目录台账。

2.完成核查函打印及邮寄。根据数据目录台账完成所有需核查医疗机构的核查函打印,并将核查函及核查材料按医疗机构分类整理后通过快递完成邮寄工作。

3.提供核查结果整理服务。实时跟踪快递物流情况,及时对各医疗机构的回函及邮寄情况进行接收、记录、整理,最终形成完整的数据核查结果台账。

4.提供数据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对于项目开展期间所涉及数据进行严格保密。

5.提供多种形式咨询解答、应急响应服务。

6.项目交付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涉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须提供一年内相关材料);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6.项目整体方案(方案中需满足项目所有需求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日常咨询解答、应急响应服务等);

7.报价明细单;

8.项目交付时间承诺书;

9.团队业绩、成功案例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10.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 (略) (略) 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3室

联系人:鲁丽静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报名表

(略) (略)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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