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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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略) 受北京首都 (略) 委托,承担北京首都 (略)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谈判。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谈判编号:BJT(略) / 0686-(略)H(略)N

2. 谈判内容:

首都机场 (略) 计量器具使用准确性,确保计量器具按时按量定期检测,符合国家计量法相关规定要求,现需对计量器具检测服务进行谈判采购,包含但不仅限于分布在T1、T2、T3、GTC、T2停车楼、 (略) 办公楼、首都机场信息楼(ITC楼)等区域内计量器具。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4. 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 (略)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具备相应的CMA以及CNAS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应答人须在京 (略) 有独立实验室,可满足计量标准能力要求(须提供实验室具体位置信息、实验室照片及主要实验仪器信息,以上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时间止,须具有1个(含)以上单个合同年度金额在人民币(略)元(含)以上的计量器具计量或检测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业绩金额(业绩金额须在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中体现,金额须能证明上述年度金额),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应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含)以上计量器具计量或检测相关工作经验,具 (略) (略) 、 (略) 、计量器具检测所等工作经验(须提供项目经理参与或主导计量器具检测或送检服务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参与该活动组织工作的内容,各页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7)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9)应答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10)应答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费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内)的个人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和与应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 (略) 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 (略) 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12)对进入北京首都 (略) 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 (略) 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5.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7.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略) ( (略) (略) 建国门外大街(略)3号北楼412室)。

8.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0. 谈判地点:北京首都 (略) 730会议室( (略) (略) (略) 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戴逸、邢洪超、马惟肖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大街(略)3号

电话:010-(略)、(略)

邮箱:*@*bwtc.com

采购人:北京首都 (略)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略)或010-(略)分机号7180

注1: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 (略) 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并填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略) 受北京首都 (略) 委托,承担北京首都 (略)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谈判。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谈判编号:BJT(略) / 0686-(略)H(略)N

2. 谈判内容:

首都机场 (略) 计量器具使用准确性,确保计量器具按时按量定期检测,符合国家计量法相关规定要求,现需对计量器具检测服务进行谈判采购,包含但不仅限于分布在T1、T2、T3、GTC、T2停车楼、 (略) 办公楼、首都机场信息楼(ITC楼)等区域内计量器具。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4. 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 (略)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具备相应的CMA以及CNAS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应答人须在京 (略) 有独立实验室,可满足计量标准能力要求(须提供实验室具体位置信息、实验室照片及主要实验仪器信息,以上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时间止,须具有1个(含)以上单个合同年度金额在人民币(略)元(含)以上的计量器具计量或检测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业绩金额(业绩金额须在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中体现,金额须能证明上述年度金额),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应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含)以上计量器具计量或检测相关工作经验,具 (略) (略) 、 (略) 、计量器具检测所等工作经验(须提供项目经理参与或主导计量器具检测或送检服务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参与该活动组织工作的内容,各页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7)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9)应答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10)应答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费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内)的个人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和与应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 (略) 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 (略) 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12)对进入北京首都 (略) 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 (略) 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5.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7.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略) ( (略) (略) 建国门外大街(略)3号北楼412室)。

8.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0. 谈判地点:北京首都 (略) 730会议室( (略) (略) (略) 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戴逸、邢洪超、马惟肖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大街(略)3号

电话:010-(略)、(略)

邮箱:*@*bwtc.com

采购人:北京首都 (略)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略)或010-(略)分机号7180

注1: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 (略) 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并填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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