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桥中心卫生院诊断型听力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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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桥中心卫生院诊断型听力计项目采购公告

(略) 八 (略) 诊断型听力计项目受邀的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 (略)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HX—(2024)竞字第30号
2.项目名称: (略) 八 (略) 诊断型听力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整。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 (略) 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设备清单等材料。
6.供货周期:7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受邀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1.受邀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仅接受邮箱获取文件。
1.1 邮箱获取文件:*@*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略)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谈判登记资料并通过公告上述途径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本项目接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江苏省华厦 (略) ( (略) (略) 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 (略) 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八 (略)
地址: (略) 八桥镇
联系人:马俊
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 (略)
项目联系人:朱元丹
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7号
2024年10月24日
(略) 八 (略) 诊断型听力计项目受邀的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 (略)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HX—(2024)竞字第30号
2.项目名称: (略) 八 (略) 诊断型听力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整。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 (略) 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设备清单等材料。
6.供货周期:7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受邀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1.受邀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仅接受邮箱获取文件。
1.1 邮箱获取文件:*@*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略)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谈判登记资料并通过公告上述途径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本项目接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江苏省华厦 (略) ( (略) (略) 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 (略) 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八 (略)
地址: (略) 八桥镇
联系人:马俊
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 (略)
项目联系人:朱元丹
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7号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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