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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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永宁县 (略)
(略) 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惠泽 (略) ( (略) (略) 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金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永宁县宁和北街体育中心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平德 #
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晨光(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金 #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ZC#

项目名称: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

1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吨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3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4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7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请于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 (略) ( (略) (略) 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 (略)      

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体育中心旁        

联系方式:杨平德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晨光(宁夏)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陈金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永宁县 (略)
(略) 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惠泽 (略) ( (略) (略) 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金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永宁县宁和北街体育中心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平德 #
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晨光(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金 #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ZC#

项目名称: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

1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吨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3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4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7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请于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 (略) ( (略) (略) 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 (略)      

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体育中心旁        

联系方式:杨平德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晨光(宁夏)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陈金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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