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
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
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长江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2、3、5、6、7、13-21、14、16、17等组,约需土方量(略).27m3;斜桥河预计可清淤方量6830.97m3,预计12元/m3,预计费用(略).64元;剩余填方量(略).3m3,预计20元/m3,预计费用(略)元;预计总费用(略).64元。最终按照实际使用量和中标价格结算。
2.1.3合同估算价:约78.(略)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采用 (略) 长江镇优质土源,以通过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土壤检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复垦验收为准。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量清单表、招标文件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略)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 (略) 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长江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钱汉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 (略)
地址: (略) 如城镇 (略) 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略)
2024年10月23日
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长江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2、3、5、6、7、13-21、14、16、17等组,约需土方量(略).27m3;斜桥河预计可清淤方量6830.97m3,预计12元/m3,预计费用(略).64元;剩余填方量(略).3m3,预计20元/m3,预计费用(略)元;预计总费用(略).64元。最终按照实际使用量和中标价格结算。
2.1.3合同估算价:约78.(略)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采用 (略) 长江镇优质土源,以通过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土壤检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复垦验收为准。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耕地占补平衡工程量清单表、招标文件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略)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 (略) 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长江镇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钱汉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 (略)
地址: (略) 如城镇 (略) 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略)
2024年10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