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田市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和田市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新疆维吾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20: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 (略) http://**)(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 ||
预算金额 | ¥1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国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3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明力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商铺3-4号楼3-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 |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70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道路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http//http://**.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以综合单价为基数报折扣率(例:下浮1%,则折扣率为99%;下浮2%,则折扣率为98%,以此类推)。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 (略)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有意向参 (略) 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29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明力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商铺3-4号楼3-306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均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新疆维吾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20: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 (略) http://**)(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 ||
预算金额 | ¥1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国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3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明力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商铺3-4号楼3-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 |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70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 (略) (略) 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道路及人行道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零星修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http//http://**.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以综合单价为基数报折扣率(例:下浮1%,则折扣率为99%;下浮2%,则折扣率为98%,以此类推)。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 (略)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有意向参 (略) 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29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明力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商铺3-4号楼3-306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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