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招标公告
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WK*
项目名称: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详见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
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如本项目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则供货期从出口许可证获批起算)
国产设备: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进口货物授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人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翻译的中文译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也可采用邮件获取方式,我公司见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相关信息发送至: *@*63.com。信息应包括:(1)投标人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6)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7)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我单位见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6、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开户名: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
开户行:盛 (略) 中兴支行
账号:*4284
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 (略) 。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大学
地址: (略) (略) (略) 三巷11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4-*
采购代理: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人:商健、冯程程、李璐
电话:024-*
传真:024-*
邮箱:*@*63.com
邮编:*
项目概况
(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WK*
项目名称: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国债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手持矿石元素含量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进口)(详见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
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如本项目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则供货期从出口许可证获批起算)
国产设备: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进口货物授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人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翻译的中文译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也可采用邮件获取方式,我公司见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相关信息发送至: *@*63.com。信息应包括:(1)投标人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6)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7)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我单位见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6、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开户名: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
开户行:盛 (略) 中兴支行
账号:*4284
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 (略) 。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大学
地址: (略) (略) (略) 三巷11号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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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人:商健、冯程程、李璐
电话:024-*
传真: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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