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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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

项目名称: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潜在供应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⑴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⑵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⑶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⑷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 (略) ”参 (略) 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略) 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⑺投标人在“ (略) ”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63.com,邮件主题为“*-15备份文件”。⑻▲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地 址: (略) (略) 路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玉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耿爽爽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花园岗街121-12号5层52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关于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

项目名称: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撑及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抽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潜在供应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⑴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⑵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⑶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⑷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 (略) ”参 (略) 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略) 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⑺投标人在“ (略) ”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63.com,邮件主题为“*-15备份文件”。⑻▲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地 址: (略) (略) 路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玉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耿爽爽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花园岗街121-12号5层52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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