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郎溪县范围内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2023 -2030 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肉牛振兴计划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
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贴息:
1.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的;
2.贷款逾期后所产生的利息及加罚息的;
3.该笔贷款已申请其他贴息扶持。
三、主体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的贴息支持只限于在 2024 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建设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不超过 200 万元。
贴息金额=当年贷款利息 ×Min(LPR × 0.7,2%)/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新的政策要求,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请。建设主体于2025 年1月6日前向当地政府申请2024年贷款贴息。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贴息申请表(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4.贷款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已支出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发票等有关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合规、精 准高效”的原则,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审核和财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形文报送县 (略) 。
(三)县级复核。县 (略) 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将审核通过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
(四)资金拨付。 (略) (略) (略) 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从 2023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结余资金和 2024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 2024 年度贷款贴息,由县级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建设主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 (略) 、微信 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积极性,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主 (略) 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摸底情况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县 (略) 农村经营管理股。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镇(街道)要做好补助对象、补助结果等过程信息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标准、程序操作。县 (略) 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对有举报反映情况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核查。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进行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相 (略) 理。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郎溪县范围内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2023 -2030 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肉牛振兴计划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
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贴息:
1.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的;
2.贷款逾期后所产生的利息及加罚息的;
3.该笔贷款已申请其他贴息扶持。
三、主体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的贴息支持只限于在 2024 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建设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不超过 200 万元。
贴息金额=当年贷款利息 ×Min(LPR × 0.7,2%)/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新的政策要求,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请。建设主体于2025 年1月6日前向当地政府申请2024年贷款贴息。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贴息申请表(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4.贷款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已支出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发票等有关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合规、精 准高效”的原则,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审核和财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形文报送县 (略) 。
(三)县级复核。县 (略) 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将审核通过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
(四)资金拨付。 (略) (略) (略) 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从 2023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结余资金和 2024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 2024 年度贷款贴息,由县级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建设主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 (略) 、微信 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积极性,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主 (略) 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摸底情况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县 (略) 农村经营管理股。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镇(街道)要做好补助对象、补助结果等过程信息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标准、程序操作。县 (略) 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对有举报反映情况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核查。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进行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相 (略) 理。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郎溪县范围内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2023 -2030 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肉牛振兴计划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
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贴息:
1.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的;
2.贷款逾期后所产生的利息及加罚息的;
3.该笔贷款已申请其他贴息扶持。
三、主体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的贴息支持只限于在 2024 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建设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不超过 200 万元。
贴息金额=当年贷款利息 ×Min(LPR × 0.7,2%)/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新的政策要求,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请。建设主体于2025 年1月6日前向当地政府申请2024年贷款贴息。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贴息申请表(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4.贷款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已支出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发票等有关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合规、精 准高效”的原则,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审核和财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形文报送县 (略) 。
(三)县级复核。县 (略) 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将审核通过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
(四)资金拨付。 (略) (略) (略) 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从 2023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结余资金和 2024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 2024 年度贷款贴息,由县级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建设主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 (略) 、微信 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积极性,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主 (略) 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摸底情况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县 (略) 农村经营管理股。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镇(街道)要做好补助对象、补助结果等过程信息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标准、程序操作。县 (略) 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对有举报反映情况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核查。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进行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相 (略) 理。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郎溪县范围内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2023 -2030 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肉牛振兴计划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
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贴息:
1.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的;
2.贷款逾期后所产生的利息及加罚息的;
3.该笔贷款已申请其他贴息扶持。
三、主体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的贴息支持只限于在 2024 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建设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不超过 200 万元。
贴息金额=当年贷款利息 ×Min(LPR × 0.7,2%)/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新的政策要求,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请。建设主体于2025 年1月6日前向当地政府申请2024年贷款贴息。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贴息申请表(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4.贷款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已支出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发票等有关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合规、精 准高效”的原则,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审核和财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形文报送县 (略) 。
(三)县级复核。县 (略) 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将审核通过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
(四)资金拨付。 (略) (略) (略) 的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从 2023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结余资金和 2024 年省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 2024 年度贷款贴息,由县级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建设主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 (略) 、微信 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积极性,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主 (略) 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摸底情况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县 (略) 农村经营管理股。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镇(街道)要做好补助对象、补助结果等过程信息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标准、程序操作。县 (略) 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对有举报反映情况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核查。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进行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相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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