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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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人机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到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获取磋商文件,500元/份。

2、获取资料应提交:

(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5)法人直接报名的不需要提供第(2)项资料。

*@*q.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及递交地点: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

供应商若有办理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浙江 (略) “浙江政采贷”(网址:http://**, (略) 金融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黄坛口乡黄坛口村大桥头1号

联系人(询问):张小林

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张小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佳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号209室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祝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

浙江佳诚 (略)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信息: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无人机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到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获取磋商文件,500元/份。

2、获取资料应提交:

(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5)法人直接报名的不需要提供第(2)项资料。

*@*q.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及递交地点:浙江佳诚 (略) ( (略) (略) (略) 9号2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

供应商若有办理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浙江 (略) “浙江政采贷”(网址:http://**, (略) 金融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黄坛口乡黄坛口村大桥头1号

联系人(询问):张小林

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张小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佳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号209室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祝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略) 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

浙江佳诚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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