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数据中心展示室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数据中心展示室装修工程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数据中心展示室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
(2)工程预算:约*元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数据中心展示室装修工程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
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4其他:
2.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 (略) 罚或认定的;
2.4.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4.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4时00分前。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万科*中心24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万科*中心24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10.招标文件的修改、补 (略) 址:“ (略) (略)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 (略) ”。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3.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万科*中心2402室
联系人:卫工
电话:*
邮箱:*@*26.com
日期:2024年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