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聚乙烯树脂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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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聚乙烯树脂招采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建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高密度聚#烯树脂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高密度聚#烯树脂

1.2项目编号:XMHC-2024-316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高密度聚#烯树脂

1.5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含运费)

税率

最高限价

1

高密度聚#烯树脂

100S

溶脂:≤0.25g/10.min灰分:≤0.11%

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参数能够正常使用,且符合检测要求。

200

8550

13%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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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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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单价已包含货物价格、材料费、仓储费、运输费、装车费、税金。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至2024年11月10日。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和地点准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7交货地点:黑龙 (略) 林口 (略) 。

1.8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货款支付前双方应先进行对账后再开发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需求方要求按批次组织供货,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到货数量为准,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采购人按照批次进场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付款等额合规的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经换算过的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其它要求:

1.9.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

1.9.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9.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9.4计量方法:详见1.5条。

1.9.5验收

1.9.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1.9.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初步检验,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业主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接收方出具材料验收确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材料接收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货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9.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9.5.5验收异议时限

1.9.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9.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9.6验 (略) 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9.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等。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 (略) 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材料费、仓储费、运输费、装车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9被列入黑龙江省 (略) 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0被列入建投供应链管理中心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1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3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上传黑龙江 (略) (略) :

5.2.1营业执照;

5.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5.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

5.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5.2.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5.2.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5.2.8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需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3采购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保证金形式:现金或保函。

(2)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基本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3)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 (略) 哈达支行

账 号:#937

行 号:#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6.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总价的2%(公对公电汇或保函);

6.3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10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6.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材料全部送至施工现场,质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履约保函解除担保。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7EXP8U7W

地 址:黑龙 (略) (略) (略) 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成交供应商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 (略) ,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注册、报名。

7.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 (略) 报价。

7.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 (略) 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 (略) 理。

10.声明

10.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10.2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或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监督人:汪先生

电 话:#

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63.com


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建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高密度聚#烯树脂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高密度聚#烯树脂

1.2项目编号:XMHC-2024-316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高密度聚#烯树脂

1.5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含运费)

税率

最高限价

1

高密度聚#烯树脂

100S

溶脂:≤0.25g/10.min灰分:≤0.11%

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参数能够正常使用,且符合检测要求。

200

8550

13%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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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单价已包含货物价格、材料费、仓储费、运输费、装车费、税金。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至2024年11月10日。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和地点准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7交货地点:黑龙 (略) 林口 (略) 。

1.8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货款支付前双方应先进行对账后再开发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需求方要求按批次组织供货,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到货数量为准,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采购人按照批次进场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付款等额合规的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经换算过的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其它要求:

1.9.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

1.9.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9.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9.4计量方法:详见1.5条。

1.9.5验收

1.9.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1.9.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初步检验,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业主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接收方出具材料验收确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材料接收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货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9.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9.5.5验收异议时限

1.9.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9.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9.6验 (略) 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9.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等。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 (略) 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材料费、仓储费、运输费、装车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9被列入黑龙江省 (略) 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0被列入建投供应链管理中心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1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3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上传黑龙江 (略) (略) :

5.2.1营业执照;

5.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5.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

5.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5.2.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5.2.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5.2.8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需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3采购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保证金形式:现金或保函。

(2)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基本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3)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 (略) 哈达支行

账 号:#937

行 号:#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6.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总价的2%(公对公电汇或保函);

6.3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10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6.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材料全部送至施工现场,质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履约保函解除担保。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7EXP8U7W

地 址:黑龙 (略) (略) (略) 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成交供应商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 (略) ,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注册、报名。

7.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 (略) 报价。

7.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 (略) 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 (略) 理。

10.声明

10.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10.2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或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监督人:汪先生

电 话:#

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林口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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