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实际施工为准)
4.建设地点: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4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要约价:(略).29元((按财评价格下浮10%)
8.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9.评标办法:商务标采用报价承诺法,对业绩、资质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0.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略) 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1.付款方式: “433”方式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略)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并提交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需提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5.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1.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8:30—12:00,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 (略) 修水县义宁镇金秋湖畔1栋1层29#铺(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一份),邮箱:*@*q.com;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微信直播)
开标地点: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2. 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证、七大员证、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原件开标结束后退回)。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担任;(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
以上材料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3.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则本次招标流标。
4.施工期间代理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80%及以上),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扣除500元的标准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
5. (略) 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6.竣工结算,按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进行计算,结算单价按招标要约价执行,新增单价让利幅度亦同要约价让利幅度。
7.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投标保证金:(略)元(要约价的2%取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10%,中标公示结束后,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能按时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金额1%支付。
11.投标人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经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经行业监督部门确认违规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其造成建设单位工期延误引起的损失,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 (略) 理。
1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1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14.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否则(略)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5.本项目依据修府办发2024【6号】文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摇号规则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宁州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略)女士联系电话:(略)
招标公告媒体:修水县宁州镇 (略) 站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实际施工为准)
4.建设地点: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4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要约价:(略).29元((按财评价格下浮10%)
8.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9.评标办法:商务标采用报价承诺法,对业绩、资质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0.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略) 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1.付款方式: “433”方式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略)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并提交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需提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5.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1.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8:30-12:00,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 (略) 修水县义宁镇金秋湖畔1栋1层29#铺(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一份),邮箱:*@*q.com;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微信直播)
开标地点: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2. 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证、七大员证、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原件开标结束后退回)。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担任;(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
以上材料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3.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则本次招标流标。
4.施工期间代理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80%及以上),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扣除500元的标准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
5. (略) 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6.竣工结算,按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进行计算,结算单价按招标要约价执行,新增单价让利幅度亦同要约价让利幅度。
7.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投标保证金:(略)元(要约价的2%取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10%,中标公示结束后,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能按时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金额1%支付。
11.投标人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经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经行业监督部门确认违规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其造成建设单位工期延误引起的损失,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 (略) 理。
1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1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14.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定施工合同,否则(略)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5.本项目依据修府办发2024【6号】文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摇号规则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宁州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略)女士联系电话:(略)
招标公告媒体:修水县宁州镇 (略) 站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实际施工为准)
4.建设地点: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4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要约价:(略).29元((按财评价格下浮10%)
8.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9.评标办法:商务标采用报价承诺法,对业绩、资质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0.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略) 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1.付款方式: “433”方式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略)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并提交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需提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5.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1.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8:30—12:00,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 (略) 修水县义宁镇金秋湖畔1栋1层29#铺(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一份),邮箱:*@*q.com;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微信直播)
开标地点: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2. 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证、七大员证、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原件开标结束后退回)。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担任;(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
以上材料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3.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则本次招标流标。
4.施工期间代理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80%及以上),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扣除500元的标准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
5. (略) 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6.竣工结算,按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进行计算,结算单价按招标要约价执行,新增单价让利幅度亦同要约价让利幅度。
7.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投标保证金:(略)元(要约价的2%取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10%,中标公示结束后,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能按时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金额1%支付。
11.投标人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经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经行业监督部门确认违规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其造成建设单位工期延误引起的损失,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 (略) 理。
1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1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14.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否则(略)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5.本项目依据修府办发2024【6号】文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摇号规则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宁州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略)女士联系电话:(略)
招标公告媒体:修水县宁州镇 (略) 站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小水组崩塌治理工程。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实际施工为准)
4.建设地点:修水县宁州镇芦塘村。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4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要约价:(略).29元((按财评价格下浮10%)
8.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9.评标办法:商务标采用报价承诺法,对业绩、资质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0.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略) 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1.付款方式: “433”方式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略)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并提交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需提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5.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1.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8:30-12:00,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 (略) 修水县义宁镇金秋湖畔1栋1层29#铺(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一份),邮箱:*@*q.com;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微信直播)
开标地点: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2. 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证、七大员证、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原件开标结束后退回)。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担任;(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七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
以上材料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3.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则本次招标流标。
4.施工期间代理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80%及以上),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扣除500元的标准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
5. (略) 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6.竣工结算,按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进行计算,结算单价按招标要约价执行,新增单价让利幅度亦同要约价让利幅度。
7.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投标保证金:(略)元(要约价的2%取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10%,中标公示结束后,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能按时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金额1%支付。
11.投标人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经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经行业监督部门确认违规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其造成建设单位工期延误引起的损失,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 (略) 理。
1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1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14.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定施工合同,否则(略)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5.本项目依据修府办发2024【6号】文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摇号规则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宁州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略)女士联系电话:(略)
招标公告媒体:修水县宁州镇 (略) 站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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